我院第一版院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收到很多来自社会各界的真知灼见,对完善院徽设计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此感谢大家对宿迁中院的关心支持。

经过对建议的研究、吸纳,我们对院徽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现公开第二版院徽的设计思路和效果图,再次向社会各界征求完善设计稿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积极参与的朋友们,我们仍将向您送出宿迁中院的特色文创小礼品哦~

院徽及名称


【问鼎】

对外,取“楚庄王问鼎中原”典故,心怀远大抱负,勇往直前,拼搏努力;对内,以宿迁中院南广场法鼎外壁所刻“国法纪律”四字为鉴,提醒干警不忘初心,以国为先、依法履职、遵规守纪、践律蹈礼。总而言之,代表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凡事争第一”的意识,直达最具竞争力现代化法院这一目标。



▲效果图

院徽释义

01.


一、取“黄帝筑鼎”之意,象征着传承。相传黄帝一统华夏之后,筑鼎于荆山,既铭记过去,又启迪未来。1996年7月19日,国务院决定设立地级宿迁市;9月24日,宿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任院长;11月6日,宿迁中院党组成立,随即展开各项筹建工作。在省法院、各兄弟法院、市委和各有关部门的热情关心和无私帮助下,首批来自淮阴市中级法院和沭阳、泗洪、泗阳、原宿迁市法院的62名工作人员陆续抽调到位。1996年12月22日,宿迁中院正式挂牌宣告成立。为纪念这一在宿迁中院创业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日子,特立法鼎以铭之。伴随着宿迁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此鼎见证了宿迁法院发展改革的艰辛历程和累累硕果。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明年是建院30周年,努力打造最具竞争力现代化法院已经成为当前宿迁法院人共同的拼搏目标,我们将从法鼎中汲取力量,不忘初心、接续奋斗,以无愧于宿迁人民的司法业绩诠释宿迁法院的“而立之年”。

二、取“问鼎中原”之意,象征着争先。宿迁法院成立晚、底子薄,要想向全市人民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唯有胸怀“问鼎”的气概,秉持舍我其谁的信念,奋勇争先、毫不懈怠,方能积蓄磅礴的奋进力量,以扎扎实实、踏踏实实的行动,将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精神融入每一项工作中,时时勇做“排头兵”、事事争当“领头羊”。

三、取“一言九鼎”之意,象征着公信。司法裁判具有终局性,人民法院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担当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以高质量审判维护司法权威,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面对经济发展、社会变迁中是与非、对与错的价值判断问题,宿迁法院应当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职责使命,在审判执行中展现司法态度、把握司法尺度、发挥司法力度、传递司法温度,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源头上消弭争议化解矛盾。

四、取“革故鼎新”之意,象征着革新。宿迁历来就有改革创新的优良传统,改革创新的基因是宿迁发展的鲜明特征,改革创新的精神也根植于宿迁法院人的心中。建院以来,宿迁法院凭借着一项项改革制度、一个个创新举措,打造出宿迁司法事业独特风景。新时代新征程,宿迁的法治竞争力至关重要,改革创新正是宿迁法院高质高效履职尽责助力提升宿迁法治竞争力的关键动能,全市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找准切入点,在改革创新中亮名片树口碑立品牌。

02

一、取其意。写实:宿迁中院的法鼎上书“国法纪律”四字,其中字刻于鼎身外侧南面,代表司法审判主责主业。明志:以字面南朝阳、广而告之,既代表自觉接受群众检视、公正公开行使审判权,又表明全市法院推动“最具竞争力现代化法院”建设,助推打造宿迁法治竞争力“金字招牌”的决心和努力。

二、取其形。造型相和:现代的“法”字由西周金文(一种书体名称)中的“灋”字经历数次演变而成,字是“法”字篆体写法中的一种。相对于金文中的“灋”字,其更加简洁明了;而相对于“法”字,其笔画与鼎身上的纹饰更加匹配,用在鼎上更具美感。笔画相和:字由左边的(即水)和右边的“去”组成。从来看,其代表着公平如水,与法院公正公平的办案原则一致,同时其左上、左下、右上、右下的四点也与宿迁市全国唯一“两湖两河”(洪泽湖、骆马湖及京杭大运河、古黄河)特定地理标识相呼应;从“去”来看,代表着除去影响公平正义的事物,同时与“宿迁”的“迁”字释义相近。

总之,logo整体质朴、简洁、直接,象征着“唯天下之至拙能胜天下之至巧”的精神与追求,也与宿迁法院“扎扎实实、踏踏实实”的作风相一致,教育引导干警: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新时代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没有捷径,唯有实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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