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想要学琴,买钢琴时商家承诺到期能回购,结果真要退的时候却被各种理由搪塞!”近年来,素质教育消费纠纷频发,乐器租赁、回购等新型消费模式背后暗藏风险。


3月10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闵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巡回审判点举行,法官、企业代表、消费者围坐一起,仅用两小时便化解了困扰李女士数月的钢琴回购纠纷。这场“家门口的庭审”,正是司法实践中“巡回审判”机制的生动缩影。

什么是“巡回审判”机制?“巡回审判”并非简单的“法庭搬家”,而是司法机关主动下沉到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通过现场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调解等方式,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创新。

2025年2月6日,闵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李女士投诉:其于2021年12月通过某钢琴销售公司购买钢琴一台,支付全额款项23894.18元。合同约定“6年内可按实缴价六折回购”。2025年初,因孩子终止学琴,李女士申请回购却遭企业以“需置换新琴”为由拒绝。


经多次调解未果,区消保委依托与区法院合作构建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支持消费者起诉,协助递交诉状,使得本起纠纷进入“速裁”通道。

同时,区消保委借力公益律师志愿者等专家资源,协助李女士收集证据,提供诉讼程序指导,并联系企业对钢琴进行预先上门验货并指导消费者固定证据,从娘家人的角度“心贴心”打消消费者对钢琴如何验收、企业履行能力等方面的顾虑。


3月10日,在区消保委的巡回审判点,此案正式开庭审理,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企业当场支付回购款14000元,消费者承担运输费用336.51元。该调解既维护消费者权益,亦兼顾企业经营成本,为行业规范与营商环境优化提供范例。

“近一年来,区消保委已受理同类投诉20余件,通过公益律师协助取证、上门验货固定证据等举措,切实解决消费者维权难题。”区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据悉,此次判决形成的示范判例,将为后续同类投诉提供明确裁量标准,以个案裁判推动类案处理,从源头上化解、预防该行业性问题。


从“坐堂问案”到“送法上门”,巡回审判不仅是一次空间转移,更是司法理念的深刻变革。现场,区消保委向参与旁听的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赠送了消费维权书籍,区法院的法官为学生进行了普法教育。正如参与旁听庭审的市人大代表、知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姚海嵩所言:“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既解百姓心结,又通过多元解纷方式化解消费矛盾,为类案提供处理依据,做到定纷止争,这正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记者:吴俊艳

供稿:区消保委

初审:方佳璐

复审:方雨斌

终审:刘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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