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裔在美国社会中的地位一直相对较低,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现象。然而,令人感到疑惑的是,美国警察执法致死的案件中,涉及亚裔的数量却远远少于黑人。就这么说吧,美国警察从内心而言,巴不得自己所负责的辖区居住的全都是亚裔。美国警察最喜欢处理的就是有关华人和黑人的案件,因为对错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虽说美国警察的军事化程度确实比较高,但也并非达到了那种人人皆是杀人狂的恐怖地步。而且,一旦警察开枪执法,最终的案件还是要交由法院审判,定罪的权力掌握在陪审团手中。倘若警察打死的是一个不服从指令、四处散布混乱的黑人,不用多想,这个人多半是个毒贩、帮派分子,又或者是瘾君子、无业游民,其过往的履历中屁股上可能堆着一堆犯罪记录。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说服陪审团并非难事。
但如果无正当理由打死的是亚裔,那么这个人很大可能是个救死扶伤的医生、在大学中教书育人的教授,亦或是前来求学的留学生、辛勤经营餐馆的老板。他们一辈子可能都没买过枪,也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在没有过硬证据表明这个人对你构成了致命威胁的情况下,想让陪审团相信这一点,实在是有些过于牵强。
而且在众多老外的眼中,中国人向来是以乖宝宝的形象著称。之前有留学生在荷兰,那里的公寓只允许让中国留学生开派对。因为即便他们真的要举行庆祝活动,也只是围坐在一起吃火锅、喝啤酒,当气氛到位的时候,最多再来句“你听我说”。而如果开派对的是老外,那性质就截然不同了,整个场景用乌烟瘴气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甚至气氛到了高潮,还要抽点东西来助助兴。这种情况在中国可不叫派对,而是被视为窝点。随便从这样的派对里拉出来一个人,都堪称是一个行走的二等功。
不过话说回来,中国人在某些方面呈现出一个极端的类型。要么是极端的良民,遵纪守法,安分守己;要么是极端的反贼,一旦被逼到绝境,便会奋起反抗。但凡遇到中国人上手拿起武器了,彼时的局面往往意味着他们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了。毕竟众所周知,中国有两句极其令人震撼的名言,第一句就是“祖宗保佑,巴拉巴拉”,这体现了对先辈庇佑的祈求;第二句就是“父母在上,原谅孩儿不能堂前尽孝”,又或者是朝着故乡的方向郑重地磕上三个响头。不过话说回来,在大部分情况下,中国人一般是不会拿起枪的,但是如果他们真的拿了,那可真的就要小心应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