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
发展工作的令
全市各级林长,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市级林长制协作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压紧压实各级林长和有关部门责任,全面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弥勒力量。
特发布此令。
一、促进林长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
继续健全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夯实“组织在市、运行在乡、管护在村”的全市域链条责任,各级林长是责任区域内巡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职责,市级林长按照每季度1次开展高质量巡林调研;乡村两级林长每月不少于2次巡护巡查,争取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林长报告并尽快处理解决。各级林长以及村组专管员、护林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坚持定期巡林、主动巡林,通过巡防结合,发现问题、隐患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做到挂其名、履其职、尽其责,全力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市级林长制协作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市级林长,对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认真研究,千方百计推动清单任务落实,履职尽责守护绿水青山。
二、强化林草灾害防控,筑牢绿色安全屏障
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严防外来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切实守牢防火底线和生物安全防线。市级林长和林长制协作部门要深入责任区开展检查、指导工作,财政部门要统筹保障防火经费,市森防指办和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开展应急演练和巡山护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活动;要依托弥勒数字林草智慧护林体系全方位提高火情监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能力,发现火情或有害生物第一时间报告并迅速处置;要切实做好农事用火管理、火案查处、网络舆情监督管控和苗木、木材检疫等工作,多措并举管控火源和病虫害,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安全底线,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4‰。
三、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持续提升森林质量
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五年行动,不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高质量完成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厘清全市森林资源家底。加快推进云南省弥勒市国家储备林一期、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和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力争完成营造林建设26.98万亩,培育乡土树种林木良种容器合格苗木80万株。各级林长要带头做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确保全年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16万株,尽责率达100%。要加强草原保护和有效利用,巩固完善5.19万亩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积极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聚焦弥勒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实现新跨越。
四、提升源头治理能力,有效保护林草资源
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职,各有关单位结合职责职能,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力解决制约森林草原湿地高质量保护与发展的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对使用林地草原、采伐林木的全过程监管,严格审批审核,提升林草执法监管效能,坚决防止林地草原非正常流出。要多形式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要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成果落地。要常态化开展森林督察,全面推进问题图斑核查整改,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
五、强化林业产业创新,蓄力资源深化利用
持续推进云南弥勒林业全域生态示范项目,进一步深化省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围绕加快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探索林下经济发展,加大与科研院校和企业合作,实施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力争种植中草药2500余亩。要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创新林业金融服务,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要及时启动省级林业碳汇综合开发试点工作,加速弥勒市林业碳汇项目落地,推动林草资源价值转换,让更多资源变资金。
此令。
弥勒市总林长:李健 潘金军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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