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权益需要立法保障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建议,修订劳动合同法,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围绕这一建议,贾宇接受了《经济参考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您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提出这个建议有怎样的考量?
贾宇: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是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强化平台企业责任、推动平台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公平就业、增强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我提出这一建议,既是基于对当前经济发展和就业市场的观察,也是基于对当前劳动者权益保护痛点的思考。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已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无论是从现有的立法规制来看,还是从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来看,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因此,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提出了这一建议。
记者:司法实践中是否有一些案例反映出这类问题?
贾宇: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主要针对传统就业方式,难以适应灵活就业的特点和需求,大量灵活就业人员面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劳动关系认定困难等问题,导致灵活就业人员在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社会保障、劳动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不仅影响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也制约了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因此,修订劳动合同法以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遇到了不少案件涉及这类问题。比如,有的外卖骑手“被外包”,有的“被签订”自然人服务合作协议,当他们在工作中出现受伤等情况而主张权益时,用工平台或企业常常以此否认彼此存在劳动关系,影响了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
记者:目前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方面存在哪些问题?您有哪些相关建议?
贾宇:以平台经济为例,一是目前外卖平台的派单机制和计费规则较为复杂,部分外卖骑手收入被分包商抽成、劳务外包公司截留,收入分成比例不透明,影响灵活就业人员收入。同时,为维持生计或提高收入,灵活就业人员长时间、高强度工作,影响身心健康,亦对道路交通造成安全隐患。收入分配的不透明和高强度劳动,共同加剧了骑手群体的生存压力,亟待通过修订相关法律进一步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规范工作时间。
二是社会保险体系覆盖不足,灵活就业人员大多需自行缴纳五险一金。因收入不稳定,实际参保比例较低,灵活就业人员缺乏基本保障。首先,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适用于传统劳动关系,未能有效覆盖灵活就业人员,导致该群体在医疗、养老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其次,部分外卖平台虽强制要求骑手购买商业保险,但商业保险费用由骑手自行承担,增加了其经济负担。出于成本考量,骑手往往选择理赔金额最低的保险,导致保障范围有限,难以有效应对意外事故对自身及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此情形下,亟需通过立法的方式进一步明确规范社会保险的缴纳主体、保障范围、缴纳责任等,切实维护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
三是收入模式单一,缺乏多元化激励机制。当前平台经济尚未形成长期可持续的收入保障体系,缺乏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与培训支持,导致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处于低收入、低保障的状态。平台经济下的灵活就业人员缺乏多元化收入保障,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健康问题或市场波动,即可能面临经济困难。
四是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权益保障缺乏刚性约束。现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平台经济下的新型就业模式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导致灵活就业人员维权困难。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遇工伤或其他与平台企业之间的纠纷时,难以通过现有法律途径获得有效救济。由于法律法规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措施较为分散,亟需通过专门立法,统一规范相关权利义务,保障灵活就业人员享有基本权益。
这次全国两会,我提出建议,也是希望全社会能够更多地关注灵活就业人员,进一步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机制,更好地维护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上海法院将继续紧盯就业这个基本的民生,聚焦快递员、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各类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依法妥善审理好新领域新类型劳动争议案件,持续加大相关纠纷调解,加强普法宣传,推动更多劳动争议纠纷源头实质化解,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但要真正解决这一难题,需要各方携手共同努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进一步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更加公平、和谐、稳定的社会劳动关系
来源丨新华社
记者:李金红
责任编辑:张巧雨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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