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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宋哲元等人维护民族主权,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并没有成为日本分割华北的阶梯,日本的华北政策遭受挫败,遂决定驱逐宋哲元,并准备以武力解决华北问题。

自1936年起一年多时间内,日本炮制的对华、对华北的方针计划案之多是空前的。



1936年1月13日、8月11日、翌年2月20日前后3次炮制《处理华北纲要》,1937年4月16日的《指导华北的方针》,1936年8月11日和1937年4月16日的两次《对华实施的策略》,还有1936年12月14日的《西安事变对策纲要》等等。这些文件的内容时有变化,宗旨则始终如一。

体现在1937年4月16日《指导华北的方针》所规定:

“指导华北的重点在于使该地区实质上成为巩固的防共、亲日满地带,并有助于获取国防资源和扩充交通设备,由此防备赤化势力的威胁,成为实现日满华三国合作互助的基础。”

1、全面侵华战争的必然性

日本分割吞并华北的执行与统案机构,也于1936年1月13日的(第一次)《处理华北纲要》决定:

“处理华北由中国驻屯军司令官负责”,日军驻华北各系统的特务机关、外交机构,都应“策应”或“接受中国驻屯军司令官的指挥”。

该规定使日本的华北政策向着战争方向迈进,驻屯军司令部成了侵略华北的最高指挥部。

同年9月15日参谋本部制定《对华时局对策》,授予驻屯军动用武力的权限:

“假如发生有关帝国军队威信的事件时,中国驻屯军应果断立即给予惩罚。…日军的进攻行动应神速机敏,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中国军队以闪电般打击,以力争最低限度要求,就地解决问题”。

几天之后,日军便式侵占了北平西南要地丰台。

在走向全面战争过程中,1936年是中日双方关系极为重要的一年。日本确立了法西斯体制并强化了对外战争政策,中国则和平解决了西安事变而初步形成了全民族团结抗战的局面,双方对阵分明。日本军部的战争叫嚣顿时高涨起来。1937年1月参谋本部制定的《关于对华政策给陆军省的建议》中提出对中国军队“准备给予致命的痛击”,5月海军方面提出“莫如以开战来整顿一切战备”。



6月关东军在一份报告书中要求:

“如为我武力所许,首先对南京政权加以一击,除去背后的威胁,此最为上策。”

同时强调:

“而南京政权,对于日本所希望的调整邦交一事,丝毫没有作出反应的意思,如我方对它进而要求亲善,从它的民族性来看,反而会增长其排日侮日的态度,造成所谓‘吹毛求疵'的结果。”

同期军部的各种观察报告或计划案的基调相同,“日本军部派出的人员对中国动向的观察大体一致,…多数人认为,对抗日运动高涨的中国给予一击,就能打开局面”。

根据这些战争要求,日本军政当局决定发动对华全面战争。

“七七”事变的前一天,日本内阁会议上广田外相发表赞同军部的意见:“在现时抗日、排日的漩涡中,纵想实现日中亲善,也难望取得成效。日本对此,实难能如愿,除毅然推行正确政策之外,别无他途”,对此“全体阁僚表示同意”。

正如日本战史专家所指出的,军部认为要解决如此之多的复杂关系,需要武力“一举解决”,而且相信“行使某种程度的武力就能使事变得到迅速解决”。在日本军政当局的战争原则指导下,日军对华北及全面对华战争必然发生。

2、侵华的作战计划

对此当时任驻屯军参谋长的桥本群少将在后来的回忆中也承认:

“纵使卢沟桥事变或许能得到避免,但第二、第三次同样的事件,即作为解决根本问题的导火线的小事件仍将不可避免地会发生。”



日本对华北及对华全面战争的作战计划,早自20年代就开始制定,逐年加以修订,到华北事变时期已经非常详尽完整。

制定1935年度对华作战计划时,提出指导原则:

“第一,(中国)国民政府虽已成立,然尚未发挥出作为统一国家之功能。军阀割据、地方自治色彩仍十分浓厚。因此和中国之间发生全面战争之顾虑似乎不会存在。
第二,对华用兵,可设想如出兵山东、济南事变及上海事变那样,以保护帝国权益和侨民为目的,然情况千差万别,许多方面都必须针对形势而采取适宜对策。
第八,由于虽在一个方面作战,亦无充足兵力可用,故不能期待以武力消灭中国之武力。我之方针应为,占领其要地,并坚持下去,藉此予中国以痛苦,迫使其不得已而向我屈服。
第九,当时(指九一八时期)在不了解苏美等国际形势以及用兵作战实情的部分人中,认为一举投入十余个师团,兼施谋略,就能席卷四百余州,使中国完全屈服于日本。此事未必困难,然陆军作战当局却未予采纳。
第十,如此,对华作战目的,可确定为占领华北、华中(东)要地,根据情况还可包括华南所需要地。”

据此原则所制定的1935、1936年度作战计划为:

第一,对华北方面作战。由第七军(以中国驻屯军、关东军的一个师团及由国内及朝鲜派来的三个师团为骨干)占领北平及天津附近要地。在山东地方作战时,第八军(以两个师团为骨干)与海军协同,在山东半岛及海州附近登陆,占领青岛、济南、海州附近要地。根据情况,可合并第七、第八两军用于一个方面军。
第二,对华中(东)方面作战。以第九军(以三个师团为骨干)与海军协同在上海附近、长江下游地区登陆,占领上海附近地区。根据情况,可由华北方面沿京汉线南下,与此策应,沿长江向汉口作战。(1936年计划删除了对汉口作战一点)。
第三,对华南方向作战。…必要时使用一个师团兵力,以主力占领福州,一部占领厦门,如需要亦可占领汕头。

日军作战计划中仍规定各方面作战可以“视情况而定”,这是日军战略向来所重视的“相机处置”原则,富于“应变性”的特色。



1937年度作战计划制定于1936年夏秋,大体沿袭上年度计划之规定,惟兵力和作战范围有所变动。华北方面原计划5个师团,现拟增加3个师团,为8个师团。

华中(东)方面原拟3个师团在上海附近作战,现“考虑到中国在该方向投入的兵力与作战规模,如局限在这狭窄地域作战,于我战略态势显著不利,因此决定增派第十军(两个师团)登陆杭州湾,沿太湖南侧前进,两军相互策应向南京攻击前进,占领包括上海、杭州、南京的三角地域并加以确保”。这一计划得到了实际推行。

自“九一八”之后,日本对华始终处于战争状态,滲透与扩张从未有所停止,但其在正面战线上的军事行动却因1932年上海停战协定和1933年塘沽停战协定而暂时中止(在占领区的反游击作战仍持续进行)。日军充分利用了停战协定之掩护作用、更加充实其进行更大规模战争之多方面准备,而上述作战计划的制定使日军完成了作战指导,只待时机,再启战端。

3、华北驻屯军的扩编

日军完成庙算,急需在战场预置兵力。为集结兵力完成临战准备,日本充分利用原有驻屯军大做文章。日本在华北的中国驻屯军,由1901年清政府与列强所签《辛丑条约》而配置。其任务即条约所规定第7条“分保使馆”,第9条“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虞”。其数量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前为2000人左右。

驻屯军一直是日本干涉和威慑中国的重要力量之一,每逢中国有事,日本便增加驻屯军,压迫中国。而驻屯军最大的扩充和性质任务的飞跃变化,却是在华北事变的高潮期间进行的。

1936年4月,经军部批准从国内各师团抽调步、炮、工兵等各类部队编入华北驻屯军,到6月增员近两倍为5774名,马648匹,从绝对数看并不太引人注目,而从军制上看,其变化则令人膛目。

据日本战史记载,1935年5月驻屯军在北平为两个中队,天津为8个中队,另有山炮兵1个中队、工兵1个小队。而到1936年6月增编后,其编制有军司令部1个,步兵旅团司令部1个,步兵联队两个,另有驻屯军战车队、骑兵队、炮兵联队、工兵队等部队,受驻屯军节制的还有驻华北的航空大队、各地守备队以及近20个特务机关。



需要指出,日军记载的驻屯军人数显然过小,而据上海申报馆1936年9月的调查,其人数已达1.4万人,还有人统计自1937年春轮换之后,其实际人数已超过2万人。驻屯军司令官原为少将级(特殊时期可高配中将级),现正式改为中将级,由天皇亲授。首任司令官田代皖一郎中将,参谋长桥本群少将(师团参谋长通常为大佐),旅团长河边正三少将,共有3名将官。

1936年4月28日军部颁《中国驻屯军勤务令》,规定:

“中国驻屯军司令官隶属于天皇,统率中国驻屯军,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就有关军之作战、配置和行动方面接受参谋总长指挥调遣,在有关军政、人事方面接受陆军大臣的统辖。”

正式纳入师团级以上的战略单位编制序列。

关于驻屯军自身的权力和任务,规定“凡有关军之配置和行动以及对于临时发生之事件的应急处理,可以自行决断”,“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为达成军之任务,在有关必要事项方面可以指挥陆军运输部及其塘沽派出所所长”,“还可以进行所需要的情报搜集及资源调查”,等等。

经过如上调整,华北驻屯军已不再是原定为守护使馆及交通线的守备部队,而是诸兵种合成具有攻战能力的野战重兵集团。其战斗力仅以改编初的力量而论,日方史书认为,“可以压制中国军队6个师”。

而当时驻华北的中国第二十九军只有4个师。更重要的是,经过调整升编后的驻屯军司令部,成为一个以华北为作战范围的战区统帅机关,分担了关东军原来担负的在华北作战指挥的职能,为在华北地区大规模作战做好了组织准备。

升编后的驻屯军司令部,担负了全面战争的准备与发动事项,“七七”事变后直到同年8月31日华北方面军编成之前,为华北战场最高指挥机关,所辖兵力计有驻屯步兵旅团、独立混成第十一旅团、独立混成第一旅团和第二十师团等部,共计约2.5个师团兵力,华北方面军成立后,以驻屯军司令部为基础改编为华北方面军第一军司令部,所辖部队计有第六、第十四、第二十师团等部,派遣军司令军官香月清司中将任第一军司令官,驻屯军步兵旅团在“七七”事变后,于1938年6月21日正式扩编为第二十七师团,长期驻守北平及冀东一带。



华北驻屯军的增兵和升编是日军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决策和行动。

4、为何要夺取卢沟桥?

与增兵相配合,日军还制造挑衅事件,借武力抢占新的屯兵要点,这是其发动全面战争的新的一步。如何占据新的屯驻点,日军曾作过反复研究,初考虑以北平、通州和天津为重点,后将通州改为丰台。一地之改,战略意义大不一样。通州在北平东面20余公里处,丰台在北平西南4公里处。日军如驻通县,大体保持着原控冀东一线,而改占丰台,其控制的停战线必然向西推进,华北心脏北平被兜入网中。丰台连接平汉、平津铁路交叉点,“是战略上的交通要地”,日军觊觎已久。、

丰台如果被占,北平对外交通只剩西南方向卢沟桥一个孔道,其余三面都有日军围堵,形势岌岌可危。对于如此重要的地点,中国理应确保,但是,日军连续挑衅,在挑起1936年6月26日、9月18日两次冲突后,中国当局妥协让步,将原驻丰台的中国驻军撤守。日军一个大队进据丰台中国兵营。

日军又欲控制北平同中国南方联系的唯一通道卢沟桥,提出在丰台与卢沟桥之间择地修建营房,被中国拒绝。日军便在长时间内不断进行非法演习,故意制造事端。当时任参谋本部作战部长的石原莞尔承认:日军占丰台“是卢沟桥事变的直接动因”。

日军行动早已撕破了1933年签订的《塘沽停战协定》。该协定本是日军以武力迫中国订立的城下之盟,但日军为新的战略企图,唯启战端而后快,不会满足于旧约。1936年大规模军事演习5次,1937年1~5月大演习3次。

自6月起,丰台等地日军更以夺取宛平县城和控制卢沟桥为目标,昼夜不断连续演习。按清政府同列强的协定,允各国“驻军有操练打靶及野外大操之权”,地域应在天津附近,课目也应以常规军事业务训练为中心。像日军这样随心所欲,到处大演习,且以攻城掠地为课目,不仅是违背国际法则和双边条约,其实质是进行战争挑衅。

1937年7月7日晚,日军照旧在宛平附近演习,借口一名士兵暂时迷路失踪和所谓“不法枪声”,当即调兵遣将,进逼宛平和卢沟桥,并提出搜索县城和中国守军撤守等无理要求。经过几个小时的纠缠,日军于7月8日晨5时30分正式下令进攻宛平县城东门、铁路桥和回龙庙等要地,并一度攻占回龙庙和铁路桥头阵地。

守军第二十九军第三十七师第二一九团吉星文部坚决抗战,在一整天的战斗中,三次击退日军的进攻并收复回龙庙及铁路桥头。



日军因攻击受挫,兵力集结尚未完成,遂同中方谈判,于9日凌晨达成协议:

(一)双方停止射击;(二)日军撤至丰台,中国军队撤至永定河西岸;(三)宛平城由中国保安队接防。中国再度作出让步,撤守宛平县城。

日军趁中国军队撤守之际,于10日突然发起进攻,守军损失惨重,其后进入一个短暂的和谈时期。

卢沟桥事变已经揭开了战幕,“最后关头”已经到来,但中国政府和华北当局却仍然努力于和谈。日军则以和谈为掩护,迅速完成了动员与集结,转入临战态势。

7月11日内阁会议通过陆军省增兵华北案,准备动员国内3个师团、驻朝鲜1个师团、驻满洲两个旅团到华北,后按不扩大派主张,国内3个师团暂缓动员,朝鲜军第二十师团和满洲两旅团向华北进发。7月17日独立混成第一旅团(机械化)酒井镐次少将率部到北平东北30公里的顺义。

独立混成第十一旅团由铃木重康中将率领,从古北口达高丽营(北平东北25公里)。第二十师团亦陆续到达天津。第一飞行师团一部亦于7月12日达天津。

日军在兵力集结之同时,订出了周密的作战计划。7月12日,驻屯军新任司令官香月清司在天津说:“作为军队,即使进行交涉,也必须考虑作战,作战制胜是第一位的。”

7月15日驻屯军制定了对华北第二十九军及对南京中央军的两期作战计划。7月16日陆军统帅部发令驻屯军,限期中国答复日方要求,否则应“膺惩”第二十九军。7月17日五相会议召开,并于19日通过原定国内3个师团正式动员,决定进攻中国华北、山东及上海各地。

华北进攻战线暂时划定为攻占平津,南向至保定、独流镇一线。而同期,中国国民政府及华北当局并无实际战备措施,唯恐激怒日军,宋哲元本人于7月11日至7月19日这关键的时期内在天津对日赔礼谈判,白白地消磨掉宝贵的临战准备时光。

7月25日,日军攻击廊坊。27日,以“临参命第64号”下达对华作战命令,动员兵力以3个师团为骨千约20.9万人,马5.4万头,陆续开赴华北,配合在华北的驻屯军、第二十师团、独立混成第一、第十一旅团作战。



中国第二十九军在日军发起进攻后,曾反击廊坊、丰台等地,因准备不足,兵力过少,未果。7月28日日军攻占第二十九军军部驻地南苑,29日进占北平;30日占领天津,将守军曾一度坚守的南开大学、河北第一女子师范大学、工学院等学校焚为废墟。8月8日,日军在北平举行入城式。中国守军第二十九军主力尚未投入作战,即损兵丧地。日军赢得了华北初战胜利。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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