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周
九原区法院有哪些工作动态
一起看看吧~
工作动态
召开2025年工作会议
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3月6日,九原区人民法院召开2025年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总结成绩、表彰先进、分析形势,研究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九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强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郝喜喜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2025年是九原区乘势而进、赶超跨越的关键之年,全院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入开展“政治铸魂”“质效巩固”“素能提升”“科技赋能”四项工程,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九原、法治九原建设,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九原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和服务。
代表委员话法院
张红梅
包头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九原区责任督学
作为一名从业三十余年的教育工作者来说,我深知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如何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建设,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直是我关注的内容。
近年来,九原区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校园欺凌和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推行圆桌审判、心理疏导、判后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机制,让“失足少年”重回校园、重回社会。与区教育局、妇联等单位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积极组建爱心妈妈志愿团队,精准帮扶困境儿童。充分发挥法官、法官助理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希望九原区人民法院能够主动适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载体作用,不断延伸司法职能,把司法建议、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法治宣传等融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始终,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着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典型案例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收取水电费?
近日,九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包头市某物业服务公司除主张向写字楼业主收取物业费外,还主张收取中央空调电费1700余元,被告李某、付某作为该写字楼业主不仅对物业服务有异议,还认为原告无权向其收取电费。
那么,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水电费?
经审理,本院认为:原告与包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写字楼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原告一直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故被告应当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原告主张向被告收取中央空调电费1702元的诉讼请求,被告实际上确有使用中央空调,故对该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至于被告辩称使用中央空调所产生的电费不应由业主自行承担,上述合同第一条中明确约定:“物业公司负有保证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义务,业主因自身需求所产生的电费由使用人承担”,故本院对该项抗议理由不予采纳。
以“调”促“解” “两难”变“双赢”
2023年3月,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供货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范围及内容等均做了明确约定,该合同价款6800000元,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甲方(B公司)在2023年4月前支付乙方(A公司)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设备进场安装完毕后具备送电条件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送电1个月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作为到货送电验收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年,待质保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剩余清,质保期自送电之日起算。现A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B公司却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故A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与双方电话沟通后,以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和面临的困境为关键突破点,耐心引导双方相互理解,一方面向被告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不履行义务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社会后果,且案件拖得越久,产生的利息越高,对公司的信誉影响也越大;另一方面对原告耐心解释,使其理解和体谅被告资金困难的现实情况,努力将双方当事人的分歧缩小再缩小。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判决生效后45日内分批支付原告欠付工程款。
“未”爱执行
2017年,冯先生与张女士经人介绍认识,相识两个月后,两人便登记结婚,婚后一年,儿子跳跳(化名)出生,孩子的出生给家庭带来了许多欢乐,家庭生活压力也随之而来。后冯先生与张女士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家庭矛盾也逐渐尖锐,张女士忍无可忍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儿子跳跳由其抚养。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跳跳由张女士抚养,冯先生支付抚养费。
但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冯先生并未将跳跳交由张女士抚养。张女士思子心切,担心儿子与自己感情日渐疏远,遂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后向冯先生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冯先生对通知书置之不理,拒不交付跳跳的抚养权。
法官多次劝说,冯先生仍不理解判决,亦不履行义务,遂法官决定亲自上门了解孩子和爷爷奶奶的想法。
“决不可能把孩子给他母亲,孩子自己也不愿跟母亲生活。”孩子的爷爷奶奶厉声表明。
上门调解失败而终,返程路上,执行法官与书记员分析着其中的原因:“跳跳为什么这么抵触自己的妈妈?”“是不是太长时间没见面,有点陌生?”
说着说着,法官逐渐打开思路,决定找一天时间,让孩子和母亲进行一些接触,熟悉一下。
经过几周的接触,跳跳终于对母亲不再抵触,冯先生也在法官多次不厌其烦地劝说下打开心结,终于同意把孩子交给母亲。
“法官,孩子现在跟我可亲了,他爸爸想见孩子也随时能来,每月也能坚持把抚养费打过来。”本案执行数月后,张女士打来电话告诉执行法官这一好消息。
来源丨各相关部门
审核丨刘 杰
复审丨逯瑞杰
终审丨王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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