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额法官 刘闯
阳光透过半掩的窗帘,洒在办公桌上堆叠的案卷上,伴随着电话铃声的此起彼伏,我轻轻翻开了右手边的一本案卷。这是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对离异夫妻,在离婚时协议将孩子交由男方抚养,可孩子每一次发来想念妈妈的信息,都重重敲打着女方的心。一年前,年仅8岁的女孩儿在没有告知父亲的情况下,独自去找妈妈。男方知道后心急如焚,火速前往,于是双方发生争执,这也点燃了女方心里争夺抚养权的那把火。
调解室内,双方谁也不肯退让,调解一时陷入僵局。我提出听听孩子的意见,于是在一个傍晚,父亲带着放学的女儿来到法院。可爱的女孩儿眨着大眼睛,兴奋地向我分享了学习和生活的点滴,最后她认真地对我说:“法官阿姨,我还是想和爸爸一起生活,我已经适应了现在的学校,全班同学都是我的好朋友,我不想和妈妈走,可是我怕妈妈伤心。”
综合考量孩子的意愿,以及双方的抚养条件,我决定再做下女方的思想工作,我引导她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思考如何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决定。经过一番真挚而深入的沟通,女方态度逐渐软化。她意识到,尽管自己非常渴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但她目前的条件不足以支持她做出这样的改变。
“谢谢你法官,孩子的决定是我没有预料到的,我会尊重孩子的意见,跟您聊过后我才明白,即使不能天天陪在孩子身边,我也依然会尽最大的努力呵护她。”女方的释然让我倍感欣慰,男方也承诺,未来将给予女方更多的探视机会,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努力。看到双方握手言和,我内心充满了喜悦。
作为女法官,我们时常在法律的神圣殿堂里,扮演着倾听者与决策者的双重角色。我们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当事人的读心者。要想化解家事纠纷,就需要洞悉他们内心的渴望与挣扎,用法律的智慧与温情,引导他们作出最明智的选择。
值此女法官国际日,让我们以司法者的温度守护法治天平的两端,一端是法律条文筑就的理性之基,另一端是人性流淌的共情之河。
来源:长春汽开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