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河北网站发布了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城市管理局于2月28日作出的“沧黄城管罚决字﹝2024﹞第﹝5-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查明,沧州交通学院研究生公寓楼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对沧州交通学院处以罚款15万元

沧州交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校201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沧州交通学院。现有在校生23000余名,学校位于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





来源:信用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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