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23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
在第115个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
一起聚焦妇女权益保障
看“检察蓝”这样守护“半边天”
守护母婴“小空间”
标准化母婴设施建设有利于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是积极响应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的有益之举和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
长宁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官对辖区母婴设施建设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出门在外给宝宝哺乳时经常找不到合适的地方,部分公共场所母婴室形同虚设,没有配备婴儿尿布台、婴儿床等基础设施,无法满足宝妈们的合理需求。”2024年,长宁区检察院收到这样一条来自“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接到线索后,该院公益检察室检察官立即行动起来,全面梳理相关规定,制定调查方案,以医疗机构、大型商场、公园绿地等作为重点场所,深入开展排摸。
经调查,检察官发现部分公共场所母婴室基本设施配备不符合标准,存在未按要求配齐座椅、洗手液、带盖的垃圾桶、安全电源插座和呼叫设备,洗手台无法供应热水等问题,无法满足哺乳期妇女或孕产妇的合理需求。
摸清情况后,长宁区检察院随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建议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指导医疗机构、文化场馆、公园绿地落实母婴设施建设管理责任,并对母婴设施未完善情况予以督促整改,充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立整立改,对全区18家医疗机构、6家文化场馆及公园绿地的母婴室进行改造,全面提升公共空间内无障碍设施品质。
“益心为公”志愿者在“回头看”后表示,改造后的母婴室为广大宝妈提供了私密、便捷的哺乳喂养空间,空间虽小,但布置得很温馨,这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保障妇女权益的履职担当。
青浦区某医院母婴室整改前(左)和整改后(右)。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青浦区,一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宝妈举报,反馈区内某医院母婴室存在未供热水、尿布台无安全扣等问题。接报后,检察官先后对区域主要医院、购物中心、公园等公共场所围绕母婴室配置问题开展全行业精细化调查,发现辖区5处公园、4家医疗机构、3家大型商场的母婴室设置未达到《上海市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中的基本配置要求,存在婴儿尿布台未安装、配套设施不规范等问题点位50余处。
针对上述问题,青浦区检察院依据“谁建设、谁管理、谁维护”原则精准确定相关主管单位,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主管单位整改。相关单位重视整改,更新母婴设施21处,增配设施33处。检察官邀志愿者宝妈“回头看”,改造后的母婴室设施完善,环境良好。同时,区检察院就整改效果邀请各方公开听证,获一致认可。
虹口区检察院持续聚焦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突出问题。图为虹口区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某公园母婴室落实整改“回头看”。
宝山区检察院开展母婴设施建设专项监督。图为该院公益检察官带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至公园查看母婴室设施情况。
守护平等就业“她”权益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然而,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却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性别歧视。
2024年8月,普陀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
2024年,普陀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内部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求求职者在面试前填写“应聘申请表”“应聘人员登记表”,要求妇女劳动者填写“手术”“婚姻”“怀孕”“劳动纠纷”等信息且未完整履行告知义务,极易造成对妇女的隐性就业歧视,侵害妇女劳动者个人信息安全与平等就业权益。
2024年7月,普陀区检察院立案调查。同年8月,普陀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区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会,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参与评议。听证评议认为,涉案企业在未确定岗位前,针对不特定多数妇女劳动者收集“手术”“婚姻”“怀孕”“劳动纠纷”等信息且未完整履行告知义务,不符合个人信息保护要求,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应依法整改。
听证会后,普陀区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行政监管部门引导企业规范告知、限制采集范围,兼顾妇女劳动者权益与企业正常经营。在检察机关推动下,行政机关对辖区内600余家机构开展全面排查,联合多部门开展培训,并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将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与投诉举报热线有效串联,建立劳动求职环节个人信息保护和反就业歧视长效监管机制。
杨浦区检察院检察官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利。
在公开招聘时,给男性、女性设置不同的年龄限制,这算就业歧视吗?随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女性权益保障也在各领域稳步推进。近期,杨浦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区内一家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杨浦人才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录一批劳动关系调解员时,要求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
杨浦区检察院认为,该单位在招聘过程中,通过设置男女差别化年龄要求,变相提高了妇女录用标准,也没有向社会公众合理解释该岗位男女区别设定年龄标准的理由,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等规定,应依法予以纠正。
在与该中心的行政主管单位充分沟通后,杨浦区检察院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妇女劳动就业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同时对本区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布的招聘信息进行集中排查,加强监管执法,防止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况。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迅速行动,依法查处纠正违法行为,之后书面回复检察机关,表示已督促删除这条招聘信息,并对该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通过就业促进中心发布的招聘信息进行集中排查,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守护“她们”的爱美之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颜值经济”的兴起,消费者尤其是女性消费者的爱美需求和医疗美容市场日益扩大。然而,一些不规范的美容美发机构却对广大爱“美”女性的切身利益构成威胁。
上海铁检院检察官赴现场勘查。
近期,上海铁检院办理的一起妨害药品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刑事部分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等人相应刑罚,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处被告杨某某等人对已扣押的肉毒素产品支付无害化处置费用,公开向社会公众发布药品风险警示和召回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围绕杨某某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妨害药品管理损害公共利益,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赴现场勘查,对涉案肉毒素进行清点、称重并委托处置,并就药品召回和无害化处置事宜咨询专家,多次走访咨询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听取专业意见,证实案件中肉毒素药品来源不明、成分不明、未全程冷链、不可追溯,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通过积极探索药品召回、警示风险、无害化处置等多元化公益诉讼请求,并申请先予执行,消除潜在安全风险,保证消费者健康权益,最终检察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获法院判决全部支持。
徐汇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回头看”工作中检查美容器材。
2024年5月,徐汇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一名女性消费者在A公司旗下徐汇区某胸部养护中心接受胸部散结的服务后,经医院证明结节变大,健康权受到侵害。
为查明养护中心的治疗效果,公益诉讼检察官与检察技术人员联合组成办案组,围绕门店消费合同、工作人员证言、产品及器械使用、线上广告等内容多次研判,分别制定针对性的调查方案。经查,该胸部养护中心的技师不具备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仪器不具备“确诊”功能,亦不具备A公司在线上广告中宣传的风险筛查及趋势分析等作用。
徐汇区检察院研判后认为,A公司在全国有30余家直营门店,其发布虚假治疗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损害了妇女生命健康权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遂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采取措施,制止虚假宣传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无事实依据的宣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联合异地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秩序。2025年2月,检察官向相关行政机关核实履职情况,确认社会公共利益已得到有效保护。
守护“新手妈妈”
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育政策的放开,产后护理市场蓬勃发展,去月子中心“坐月子”已经成为不少年轻一代家庭的选择。那么,新手妈妈们在月子中心吃得卫生健康吗?住得安全吗?
闵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例行巡查中发现,某知名消费网站上的月子会所信息暗藏猫腻。
2024年底,闵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例行巡查中发现,某知名消费网站上的月子会所信息暗藏猫腻:实际经营地与营业执照地显示不符,证照不全,甚至部分会所存在直接上传他人营业执照,在不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提供“月子餐”等情况。这些经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公益诉讼检察官迅速“亮剑”。一方面,联动市场监管、卫生部门、妇联、消保委等对涉事会所实地走访调查;另一方面,和网络平台公司多次沟通交流,详细解释法规要求。
为促进产后护理行业的规范化经营,闵行区检察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对前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加强行业监管。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向网络平台运营公司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要求对问题商户立即警示、限期整改。
检察建议发出后,平台公司迅速响应,全面启动自查:21家月子会所信息被重新核验,5家问题商户被限期整改,技术筛查系统升级为“实时监测+人工复核”双保险。近日,平台公司向闵行区检察院提交书面回复,承诺将持续履行主体职责,并与监管部门保持信息互通。
“我们是满心期待迎接新生命诞生,但选月子中心总担心踩坑,现在看到平台加上了‘证照核验’标识,安心多了!”2025年2月,一位新手妈妈在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对涉案月子会所回访中感慨。
嘉定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内母婴家政公司不规范经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母婴家政公司是否依法依规经营事关广大妇女消费群体和婴儿的切身利益。消费者在挑选月嫂、育儿保姆时,若无法全面掌握企业情况及家政服务人员资质,将可能造成权益受损。
嘉定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对辖区内母婴家政公司开展实地走访和调查中,发现辖区内部分母婴家政公司存在未在经营场所公示相关证照、未按规定在“上海家政综合服务平台”备案等问题。
为推动辖区母婴家政领域管理规范,引导行业有序发展,嘉定区检察院在查明事实、掌握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向主管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堵塞监管漏洞。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相关问题开展检查,并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
松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回头看”检查月子中心食品安全问题。
2024年,松江区检察院携手松江区消保委,聚焦月子中心这一母婴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开展辖区月子中心妇女权益保障专项行动,重点关注超范围经营、食品安全、燃气安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专业资质、违规医疗、虚假宣传、消防安全等直接影响消费者健康与安全的几大关键环节,全面开展排摸调查。
专项行动中发现,辖区8家月子中心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食品、消防安全问题,其中,三家月子中心存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按期检测等燃气安全问题,未能切实保障母婴群体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松江区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开展磋商、制发检察建议、召开专题研商会等多元化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协同共治公益保护合力,推动隐患问题消除。
2025年3月5日,松江区检察院举行月子中心系列案现场“回头看”听证活动,邀请区消保委、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共同查看整改落实情况;经听证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各月子中心积极整改,相关隐患问题均已消除;未来要举一反三,避免类似公益受损情形的发生,企业真正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2025年3月7日,松江区检察院联合区消保委、区妇联向辖区月子中心发出倡议书,月子中心亦签署承诺书,推动行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同频共振,促进月子中心行业健康发展。
检察“益”路同行
守护“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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