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北京青年报专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



北青报: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2024年7月,最高检印发了新修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检察机关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确保意见的有效贯彻落实?

高景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提出明确要求。最高检全面修订《若干意见》,目的在于推动全面准确落实和不断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若干意见》对四类办案组织、各类检察办案人员的职权职责规定实现“全覆盖”。我们正在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抓紧修订完善职权清单及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的职责权限,明晰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警察等检察辅助人员的职责内容。目前,部分省级检察院已完成清单的修改。

北青报:对检察官的“控权”也是外界关注的焦点。

高景峰:是的。根据司法规律和检察权运行特点,适当“放权”给检察官,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必然要求。但是当检察官对案件作出决定后,如何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也就是如何有效“控权”,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必须同时解决的问题。

我们将重点针对依法不捕不诉、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民事行政监督等环节,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合理设置监督管理流程,加强监督管理责任,形成监督管理闭环。

我们还将对检察办案进行实时、动态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综合运用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对已经办结案件的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检察人员考核管理体系。

此外,司法责任制要求,检察人员对其履行检察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

去年最高检成立了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惩戒追责机制,指导规范省级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设置,推动检察官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

当然,司法责任制不仅仅限于责任追究,更在于鼓励担当作为。我们将细化完善检察办案环节司法责任认定和豁免机制,积极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既促进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又鼓励为法治担当,保障依法履行职责、公正行使职权。

北青报:司法解释是“两高”专属权力,能有效填补法律条文在具体应用中的空白与模糊地带,让抽象的法律规定变得更具操作性。请您介绍一下,在制定司法解释的过程中,最高检秉持怎样的司法理念、遵循怎样的工作原则?

高景峰:研究制发司法解释是“两高”的一项重要职能,目标就在于为法律的具体适用提供指导和解释,推动司法实践更加正确、准确、统一适用法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让抽象的法律规定变得更具操作性,根本在于遵循立法精神和目的,关键在于根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质内涵,把握、回应和解决司法办案一线反映强烈的“真问题”“急需求”,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更准更实更好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北青报:过去一年,司法解释工作有哪些亮点?

高景峰:2024年,最高检制定出台31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同比增长14.8%,有效发挥了司法解释对执法司法、法治观念的引领作用。

比如,我们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保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得到依法有效打击,确保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严重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努力以法治之力促进稳定预期、激发活力。

可以说,司法解释的及时出台,有效破解了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难题,无论是对具体法律适用还是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都起到了有力保障作用。

北青报:请问,最高检过去一年案例指导工作情况如何?

高景峰:案例指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载体。

2024年,最高检全年共发布指导性案例5批19件、典型案例69批502件,充分发挥了检察案例在正确适用法律、促进公正司法、宣传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法治意识等方面的指导、引领、参照和参考作用。

北青报:法律政策研究室在案例指导工作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高景峰:我们主要开展了四方面工作,分别是加强计划统筹、严把案例质量、注重规范建设、加强宣传应用。

我们突出“指导性”“参照性”和“典型性”,协同各业务部门科学谋划案例选题,研究制定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工作计划,把握好案例编发的时、度、效,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把案例的价值切实体现到引导高质效办案上。

从法律适用的正确性、编写体例的规范性、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方面对各业务部门编写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严格把关。

对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编发工作开展总结分析,研究规范案例编发、提升案例质量的对策。组织对2010年以来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进行了系统梳理研究,研究清理并宣告失效2件,保证指导性案例的时效性。

建设优化检察案例库,及时将已发布的各类检察案例录入检察案例库,供检察人员办案时参照和参考。协同各业务部门加强对检察案例的学习解读,指导各级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性案例强制检索制度,促进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司法尺度。

(来源:北京青年报 记者: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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