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传增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沧源县国门小学教师李瑞芳:

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力量,教师群体的职业发展事关教育质量与人才培养。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乡村教育,为吸引并留住乡村教师,在职称评定上给予诸多倾斜政策,如河南等地规定乡村教师教龄满20年、25年且满足一定条件可直接晋升中高级职称,对乡村教育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但要看到的是,处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广大县域教师群体,在职称晋升上却处境尴尬。县城教师数量庞大,但职称名额非常有限,即便一些教师教学能力强、工作表现优秀,也因“僧多粥少”而长期无法晋升。

同时,县城教师的职称晋升标准参考城市教师的标准,不能享受乡村教师职称评定的政策倾斜,工龄在职称评选的比重较小,需满足更多条件,比如课题项目、论文发表。这些标准,对于一些边远地区县份,尤其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县份的教师而言,难度较高。一些骨干教师为晋升职称,选择考取条件更好的地区任教,造成县城教师人才流出,教师队伍不稳定,从而影响地方教育发展。

建议:

1、建议优化评审指标结构,突出教学核心地位,降低教科研成果的硬性要求。根据县城学校的学生数量、班级规模、教师总数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分配职称名额,确保教学能力强、工作贡献大的教师不会因名额限制而长期无法晋升。

2、针对边远地区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县城学校的教师,可参考乡村教师职称评定政策予以适当倾斜。如按工龄自然晋升职称,工龄满20年直接晋升高级教师。

3、建议改变职称评定 “一评定终身” 的现状,对已聘高级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质量评估、专业发展情况等。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降低职称等级,促使教师在获得职称后仍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较高的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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