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爱会争吵,我知道人会变老,所以那一句爱你一定要大声地说。”这首《是妈妈是女儿》火遍大街小巷。

除了是女儿、妈妈、妻子,她们也是人民检察官,她们自觉扛起“半边天”的责任担当,展现“巾帼不让须眉”的气魄,为捍卫公平正义抽丝剥茧,为“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不懈奋斗,在不同的岗位尽显检察芳华。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让我们一起聆听她们守护每一个需要温暖的你的故事。

为她们撑起保护伞

讲述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 张可洁


【人物名片】张可洁,2010年进入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三等功一次,办理的1件涉未成年人保护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例”。

“我觉得这一辈子都毁了。”

2020年底,未成年人犯罪的被害人小玲(化名)痛苦的泣诉,让我十分揪心。

起初,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仅有被害人小玲的陈述,定罪证据单一,但在案证据显示可能存在其他被害人。为尽早查明案件事实,检察机关同步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我见到了另外几位小姑娘,她们哭着问我:“你确定他不会放出来了吗?”“他报复我怎么办?”看着她们稚嫩的脸庞,我心疼极了。“一定要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我暗暗下定决心。

深挖之下,我们就取证方向反馈意见402条、召开联席会商会11次,侦查卷宗从移送审查起诉时的1本增加到9本。这件一开始证据存疑的案件,最终办成了铁案。之后,我们还为生活困难的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进行心理疏导,小姑娘们的生活逐渐走上正轨。

这些年,我在未检部门工作时间最长,我和同事一起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努力为未成年人驱散阴霾。

2024年底,我调整到控申部门工作,这项工作既是司法办案,更是司法服务。我依然会不遗余力地为有需要的人群,撑起一把保护伞。

迟到的医疗报销

讲述人: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 陈欧阳


【人物名片】陈欧阳(左),2013年进入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个人”等称号,荣立三等功3次,办理的4件案件获评全省行政检察优秀案件或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是真正在为民办实事……”近日,我在案件回访时罗某握着我的手激动地说道。

2019年12月,罗某的亲属邓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撞上路边山坡受伤,经交警认定,这次交通事故系邓某某操作不当造成,由她承担全部责任。医治2个多月后,次年2月,邓某某死亡。邓某某生前曾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认定其系交通事故导致受伤,遂作出不予报销医疗费用决定。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履行医保报销职责。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案件受理后,我们一边走访县、市医保部门,一边查阅相关文件,核实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规定。

我认为,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邓某某的医疗费用应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予以赔付的范围。据此,遂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后经法院再审裁定,撤销原审裁判。2023年6月,罗某一家收到了报销的医疗费用。

我常常觉得,办案就是在办别人的人生。“如我在诉”从来都不是一句口号,我们司法人员更应该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为他们多想一点、多做一点。

把群众的事当成家事

讲述人: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 刘恒菊


【人物名片】刘恒菊,2008年进入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获评“全省案管业务竞赛能手”“全省优秀监管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等称号。以其名字命名的刘恒菊信访矛盾化解团队,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表现优秀团队”“全省控申工作优秀团队”。

有3个人受伤,却没有任何赔偿协议?当事双方经济条件怎么样?受伤的还有一位年长的女性,她的情况如何?

2024年3月上旬,我在办案系统里看到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浏览完后脑海中便盘旋着以上几个疑问。

与案件承办人了解后得知,当年2月,犯罪嫌疑人肖某某砍伐了受害人周某某家的4根竹子,周某某和两个儿子找肖某某理论时,双方发生争执并动手。经鉴定,周某某构成轻伤二级,她的两个儿子分别构成轻伤一级、重伤二级。

周某某住院的费用大部分是借的,其丈夫没有劳动能力,再加上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周某某未获得任何赔偿,这个家庭已然陷入困境。

这些信息证实周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周某某是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属于重点救助对象,我们随即开启“绿色通道”,同时联合当地镇政府和派出所实地走访,并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

不久后,周某某的女儿告诉我们,他们很快就收到了司法救助金,其他帮扶措施也在逐步跟进。前段时间回访,周某某恢复情况还不错,我悬着的一颗心才渐渐放下来。

在控申部门,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很重要,我和同事也总结出“四心”工作法: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心沟通、诚心化解。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

安全,不能马虎

讲述人:邵东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 张博军


【人物名片】张博军(中),2009年进入邵东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湖南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十佳办案能手”“市三八红旗手”等称号,荣立三等功2次,办理的督促整治耕地抛荒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获评“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件”。

公益诉讼不能“等米下锅”,要主动出击。近年来,我们正在为消除安全隐患努力。

去年4月,我院开展消防灭火器专项监督活动,发现部分公共场所存在灭火器存放位置不合理、灭火器没有定期检验维修等问题。随后,我院对邵东市消防救援大队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6月,该大队书面反馈了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之后,我们扩大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发现液化石油气加油站、瓶装燃气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有的加油站将收款码贴在加油机上,且未设置可燃气体声光燃气报警装置,十分危险。

去年9月,我们向相关职能部门分别立案后制发检察建议,均已收到落实检察建议的回复。今年初,我们开展回头看,确认他们已落实整改措施。根据《关于建立人大代表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的意见》,我院向邵东市人大定期报送涉及安全生产的检察建议,市人大审查调研后决定转化为人大代表意见,实现监督机制互通、内容互补、形式互融。

我的工作没有惊心动魄的环节,只有日复一日的努力与坚持。大到碧水蓝天生态保护、小到窨井盖安全,都是我心头的牵挂。守护人民的美好生活,就是我的使命追求。

来源:湖南法治报(文/全媒体记者 梁原 通讯员 唐靖 罗沛)

一审: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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