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发布《廊坊市本级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廊坊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通知
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局各分局,廊坊开发区自规局,市储备交易中心,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土地市场价值参考标准,加快建立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保持城镇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全面准确反映廊坊市城镇土地质量和地价水平分布规律。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廊坊市本级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廊坊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两项工作。目前,上述两项地价成果已经廊坊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廊坊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片区)基准地价成果、廊坊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2021年廊坊市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廊自然规发〔2022〕48号)中涉及廊坊市本级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廊坊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1:廊坊市本级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docx
2:廊坊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成果.docx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6日
来源: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廊坊便民信息群
进群免费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