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工作报告,其中提到2024年,朝阳区法院收案超15万件,结案超16万件,均居全市法院首位,员额制法官人均结案574.6件,与2023年相比增长了53.2件。
“法官平均每个工作日结案2.3件,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说。今年两会,他关注到各地法官办案压力普遍增大的问题,建议适当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员额比例,同时推进薪酬待遇、职业保障等配套制度改革。
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进行法官员额制改革,明确法官的工作限于审理案件,不再承担行政工作。
据《民主与法制周刊》,改革之初,中央政法委确定了员额制法官的比例以省为单位、以政法专项编制为基数的39%,后又明确提出可根据基层法院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基层法院员额比例,可扩至40%。在推行过程中,各地区法院都留出空间弹性设置,一些试点地区根据级别,划分了不同的员额比例,比如海南省高院、中院为38%,基层法院为40%。
高子程告诉九派新闻,至今,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改革已经10年,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深化,司法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改革之初确定的39%员额比例已经难以满足当前司法办案工作需要,特别是基层法院、检察院“案多额少”矛盾突出,一定程度影响了办案工作质效。
今年2月底,《人民法院报》刊发《案件“超载”时代,改革永不眠》,其中提到2013年人民法院的收案数量为1300万件,而2024年则变成了4600万件。2013年,一名法官平均办案量约为65件,2024年则上升至350余件,这也意味着,现在一个法官要办十余年前五个法官的案件量。
10年来法院收案数量变化趋势。源自|最高人民法院
“适当提高员额比例,有利于加强法官办案力量,让法官有更多精力用于提高办案质量。”高子程说。
另外,他还关注到,法院的院长、副院长等中层领导人员均须纳入员额管理,这就导致一线办案的普通法官相对不足,“考虑到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履行领导职责和行政管理工作,客观上难以将全部精力用于直接办案,通过适当提高员额比例的方式增加一线办案法官数量,可以更好优化法官队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