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福建省加快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

闽政〔2025〕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加快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本文有删减)

福建省加快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福建建设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全面提升数字福建建设水平,以数字化引领我省经济社会实现全方位、全要素、全链条转型升级,赋能千行百业提质增效,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6年,数字化全面赋能取得重要进展,在政府运行、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标志性应用,培育公共数据赋能产业发展典型应用场景100个以上,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57%左右。到2030年,数字化全面赋能更有广度、深度、力度,经济数字化形成新供给、生活数字化满足新需求、治理数字化优化新环境,成为数字中国建设标杆。展望2035年,数字化发展达到领先水平,数字化广泛、深度赋能千行百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全面提升数字化赋能基础能力

(一)加快科技创新引领。建设福建省“科技大脑”平台。完善“揭榜挂帅”制度,支持围绕下一代通信技术、集成电路、新材料、卫星等重点领域开展前沿技术攻关,加强量子计算、元宇宙、6G网络等新兴领域前瞻性技术储备。升级省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各类创新主体有效对接。省级每年发布10个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实施一批省级数字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加速成果转化应用。

(二)筑牢数字基建底座。实施“信号升格”“宽带边疆”行动,到2026年每年新建5G基站1万个以上,千兆城市指标达标率100%。推进海丝星座建设及组网运营,加快泉州卫星运营中心、三明海丝卫星数据运营中心项目建设,优化提升省卫星数据开发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算力网,升级省一体化算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重点依托数字福建(长乐、安溪)产业园建设省级重点高性能数据中心集群,到2026年全省公共算力规模达到10000PFLOPS,其中智能算力占比超过80%。实施数据中心整合改造提升工程,探索绿电直供、数电联营等新模式,平均电能利用效率(PUE值)低于1.35。研究出台福建省“人工智能+”行动方案,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规模化、集约化部署人工智能算力中心,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公共服务体系,打造一批行业AI大模型和重点应用场景。加快推动数字能源网、数字大水网、数字交通网、数字海洋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

(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数字政府一体化网络安全支撑平台,升级“数字福建安全大脑”,构建全省一体化数字安全防护体系。推动数字福建自主可控政务云平台扩容,建设省级政务抗毁灾备云服务管理平台,构建由福州和安溪、宁夏等异地灾备节点构成的“多地多中心”灾备体系。建设省公共数据基础平台监测预警系统。完善省级政务云统一商用密码服务平台,切实保护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强化自主可控技术和产品应用,支持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行业)分级建设信创适配测试中心,提升信创产品研发公共服务能力。

三、全面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

(一)加快基础制度构建。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研究出台福建省数据流通交易制度、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公共数据开发有偿使用机制、数据产权运营机制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省市一体公共数据分级开发机制。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基础制度建设,依法规范个人数据和企业非公开数据使用。

(二)深化数据汇聚治理。持续完善“一人一档”“一企一档”等基础库,建设医疗健康、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等主题库30个以上。依托全省公共数据目录系统,编制全省标准化数据目录,推动全省公共数据“一本账”管理和一体化应用。加快“公共数据一网赋能”,整合打造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以公共数据高水平开放开发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数据流通交易。推动福建省大数据交易所“一所多站”模式建设,建设交通、气象、文旅等特色行业专区,到2026年省大数据交易所上线数据产品超2500款、拓展数商超1000家,面向垂直领域提供高效精准数据服务。围绕工业制造、商贸流通、金融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培育10个左右数据流通服务平台。

(四)强化数据推广应用。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行动,每年在金融服务、医疗健康、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领域,推出不少于20个示范应用场景。每年举办“数据要素×”大赛、数字中国创新大赛数据赛道等活动。分类施策推进企业、行业、城市等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建设“数通八闽”平台,打造数据可信智能链网,推动跨行业、跨领域数据融合。

四、全面推进数字化赋能千行百业

(一)数字赋能党的建设。加快建设数字党建平台、省统一战线大数据云平台、纪检监察一体化应用、“数智编办”系统、干部公务员一体化智慧应用等项目,开展党委系统数据资源治理,助力党的建设工作提质增效。打造“福小宣”特色宣讲品牌,推进“大思政课”建设。

(二)数字赋能经济发展。前瞻布局元宇宙、网联汽车、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赛道,培育18个左右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持续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独角兽”“瞪羚”创新企业培育,到2026年创新企业突破350家。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建设“农业云131”信息工程,着力推动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推广应用,围绕茶叶、畜禽、食用菌、水果、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每年建设8个左右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到2026年全省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34%。深化“千员万企”数字化诊断行动,加强智能装备、核心软件、工业互联网等技术集成创新,推动福州、厦门、泉州、龙岩开展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加快规上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支持企业建设一批智能产线、智慧车间、“黑灯工厂”,到2026年全省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企业占比超71%。建设省智慧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拓展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开展家居焕新、国潮焕新、场景焕新等线上促消费活动,继续办好电商主播大赛,到2026年全省限额以上网络零售额占全部限额以上零售额比重超28.5%;推进智慧口岸试点建设;深化“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培育壮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

(三)数字赋能政府治理。持续优化“闽政通”“闽政务”品牌,加快构建“数字一栋楼”管理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党委综合应用、数字人大、政协云等建设,升级创新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省经济社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监测与绩效管理平台、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数字应急平台等综合应用。持续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整合优化,拓展12345政务服务热线融合应用,优化政务信息发布和政民互动,全面提升“政策事项一网公开”水平。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省份”建设,到2026年累计推出60项左右“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数据最多采一次”覆盖超95%政务服务办件量,“政务服务一网办事”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实现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迭代升级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深化多源数据融合和业务贯通,提升“行政执法一网监管”。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平台,推动各类公共资源标准化入网交易,构建“公共资源一网交易”体系。

(四)数字赋能文化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强特色、非遗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建设省红色文化遗存数据库和省文物数字管理平台。鼓励各级文旅机构挖掘区域特色文化内涵和山海旅游资源,培育50个左右数字文旅典型应用场景。升级数字文旅管理综合应用,优化提升“畅游八闽”平台,提供更便捷好用文旅线上服务。推进福建省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改造,提升线上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县(市、区)以上公共文化场馆实现数字化服务100%覆盖。持续提升中国(厦门)智能视听产业基地等平台载体建设水平,加快福州、厦门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厦门扩大游戏、动漫等数字文化内容和服务出口。拓展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旅游节等重要展会线上展览交易服务,联动线上线下宣传销售渠道,办好非遗购物活动、文创集市等。

(五)数字赋能社会发展。坚持数字惠民便民,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加强数字公共服务供给,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加强教育教学大数据应用,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三医一张网”平台建设,优化完善电子处方流转、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等功能,搭建全省互联网医疗系统,提供多元化医疗健康服务。深化数字人社建设,打造全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推动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创新应用。推广“福见康养”公众服务,升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加快适老助残无障碍设施与公共服务数字化改造,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实施智慧公安“警跃计划”,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持续拓展住房、法律服务等数字服务,建设综治大数据平台等,在更多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领域运用数字技术扩大服务供给、优化供需匹配。有序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打造全省智慧城市统一底座和“闽数治”应用,推动省低空经济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智能网联“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应用等建设。加快数字家庭、智慧社区(村居)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建设智慧商圈。深化数字赋能城乡融合,有序推进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建设“全国数字乡村先行区”,打造省级数字乡村平台,推动城乡产业生态互促、公共服务共用。

(六)数字赋能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转型,迭代升级省生态云平台,构建生态环境数据专区,建设完善自然资源一体化信息系统、国土空间基础信息系统、“智慧林业123”平台、省数字孪生水网(闽江口区域)先行先试暨数字孪生防汛平台,构建多元共治大生态格局。建设数字海洋综合应用,汇聚海洋“空天陆海潜”全要素数据,完善海洋环境信息“一张图”。深入实施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行动,建设省可再生能源数字管理平台,加快构建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探索建立细分行业领域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广数字化碳交易平台,探索打造碳汇交易数字化系统。

五、全面优化数字化赋能发展环境

(一)创新数字化发展治理环境。推动《福建省数字福建发展条例》立法,为数字化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园区制定工业互联网领域数据知识产权“数字金融”应用计划,完善数字文化产品等新业态、新类型数智成果权属保护。

(二)优化数字化发展开放格局。办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重大活动,加强跨区域数字化交流合作,每年峰会期间集中签约不少于50个重大数字经济项目。深化数字赋能两岸融合,完善数字“第一家园”平台,建设寻根谒祖平台、闽台语言大模型等。深化“数字海丝”建设,实施海丝走廊国际化卫星应用工程,推动海上安全与综合救援、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监测调查等领域卫星国际应用合作,打造“丝路电商”核心区。鼓励龙头数字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拓展数字服务。

(三)加强数字化发展标准支撑。实施数字福建标准提升工程,鼓励支持省内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和行业标准制定,研制数字化赋能领域标准50个以上,加快建立健全我省数字化赋能标准体系,抢占数字化标准制高点。

六、加强数字化赋能支撑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地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结合开展数字中国建设综合试点,鼓励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加快推动形成一批创新应用实践,加强宣传推广,打造一批全国领先标杆场景。

(二)加强人才引育。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政策,鼓励和支持国内外高层次数字人才来闽创业创新。深入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着力弥补数字鸿沟。制定实施数字技能提升专项培训计划,深入推进数字化相关专业职称改革试点。

(三)加强多元投入。加强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资金保障,优化省级信息化项目建设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依法合规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充分利用专项资金、引导基金、产业基金作用,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数字福建建设。

本方案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附件: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指标(到2026年)

附件

数字化全面赋能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指标

(到2026年)



来源:中国福建、泉州晚报

编辑: 尤逸群

一审:尤逸群 | 二审:唐莉洪 | 三审: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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