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班”遛狗时,遇到他人主动抚摸、搂抱狗狗,最终造成逗狗者面部被咬伤。狗主人、代班者、逗狗者之间怎么分配责任?

当地法院审理认为,狗主人明知代班者不清楚狗的习性,仍让其帮忙遛狗,既没有将狗的习性如实告知,也没有采取有效的危险防范措施,要承担30%责任;代班者作为狗的临时管理人,未能及时阻止逗狗者对狗的抚触,需承担40%责任;逗狗者面对不熟悉习性的狗,主动抚触、搂抱,自身不当行为也是造成被狗咬伤的原因之一,自行承担一定责任。

在宠物经济越发火热的当下,这是一堂生动的责任课、风险课。

宠物招人喜爱,但不能忽视其具有潜在攻击力的一面;一些不恰当的逗弄、逗玩行为,也可能引发反抗,导致伤害。不仅饲养人、管理人需要严格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其他人也要有一定风险意识。已经有不少案例证明,主动逗狗被咬伤,自己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在开头的案例中,出现了“代班者”这个角色。这里的代班者和狗主人是朋友关系,也可以联想到上门遛狗、上门喂猫等新兴业态。这项新业态吸引了不少年轻人加入,但已有从业者关注到风险问题,比如出现宠物伤人如何划分权责。除了双方签订尽可能完善的合同,也需要这一新业态发展得更加规范。

此外,还有不少商场以“宠物友好”来吸引客流,有的商场开辟宠物乐园,让狗狗们自由玩耍。但狗与狗之间的摩擦不时出现,也有过狗伤人的情况。不仅狗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此类场所也应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

宠物经济要持续火热,离不开相关各方责任与风险意识的提升。以更成熟的方式发展,才能行稳致远。

原标题:新民随笔丨责任课 风险课

栏目编辑:郁晶陶 题图来源:新华社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纪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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