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交通事故,减少交通违法,确保市民出行安全,在交警总队部署指导下,嘉定交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乱骑行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重点聚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行驶等6类突出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2025年3月4日14时50分,嘉定交警在曹安公路华翔路西侧,对当事人季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5年3月4日9时44分,嘉定交警在澄浏南路蕴北路东侧,对当事人曾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5年3月4日15时20分,嘉定交警在昌吉东路谢泾二路东侧,对当事人方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5年3月5日9时52分,嘉定交警在祁昌路外青松公路南侧,对当事人金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戴头盔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30元。
2025年3月5日9时50分,嘉定交警在宝翔路芳林路北侧,对当事人孙某实施“非机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5年3月4日15时18分,嘉定交警在园区路百安公路西侧,查获一辆三轮车驾驶人潘某实施“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第三次及以上违法或者因为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