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影《第二十条》让刑事领域的正当防卫广为人知。治安管理处罚领域是否也有正当防卫?被人打了还手,就一定是互殴吗?一起治安管理处罚领域正当防卫被“激活”的案件解答了人们的疑惑。

◎ 当话匣子打开,说到检察官为此案东奔西走的情形时,张靓落泪了。“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说,只能用这个表示!”提及对检察机关办理此案的印象,她坚定地竖起大拇指,眼神变得明媚起来。

◎ 在研究者看来,最高检党组与时俱进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工作理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实践中的原创性探索和概括性总结。

◎ 社会舆论普遍认为,“一取消三不再”是最高检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审慎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司法规律、符合基层期待。

◎ 在最高检多位厅长和老资格的检察官看来,最高检对本级所办案件进行抽查评查,狠抓本级办案质效,是着力解决自身办案“灯下黑”的问题。

◎ “有无5月25日21:07之前,手机尾号5386、3827在此位置出现的信息(往前推几天排查下,看看有无多次踩点的可能)……”这是最高检重罪检察厅厅长元明至今珍藏的一张纸条。谁也不会想到,内容如此具体的意见,正是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应勇对马玉林抢劫案的办案指导意见。

◎ 在一次研究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的会议中,最高检主要领导在部署完相关举措后,当场朗诵了一段高尔基的《海燕》,鼓舞大家直面困难,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 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没想到,见义勇为之后被减刑了。“法律没有放弃我们犯错的人,做了好事也有‘奖励’。”

◎ 如果你要写检察,就不能只写检察。要写镌刻何尊底部“中国”二字的光芒,要写人民检察之前“人民”二字的分量。要写当事人的一滴泪遇见那抹检察蓝,要写检察人的一片心呵护民生那道光。要写为公平正义追月追光追真相,要写高质效办案阅卷“阅人”“阅现场”。

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新篇章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十个维度

序 章

◎ 就在应勇向世界讲述公平正义的中国故事的时刻,更多让人感怀的检察故事还在发生。演讲中提到的电影《第二十条》,让刑事领域的正当防卫广为人知。被人打了还手,就一定是互殴吗?一起治安管理处罚领域正当防卫被“激活”的案件解答了人们的疑惑。

大开大合,长歌有和。这里是中国——蓬勃奔涌的中国。

2025年2月4日深夜,中国最大的高速公路收费站——位于安徽、江苏两省交界处的吴庄收费站迎来星夜兼程的返岗大军,不计其数的车辆、各色交织的车灯形成灿烂的“星河”,照亮劳动者的返岗之路。无数劳动者得以顺利返岗,正是中国经济韧劲十足、蓬勃向上的生动写照。

“我命由我不由天!”——冲破重重困难,实现创新发展的情形不单单是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宏大叙事中,也体现于诸多领域的细节中:从《黑神话:悟空》到DeepSeek,再到《哪吒2》……“东方剧本”一次次刷新世界认知,圈粉海内外,为奔涌的中国作出生动注解。

“有人放烟花,有人追晚风。”这里是中国——安全有序的中国。

“中国是安全的国家吗?”在中国居住多年的一位外国博主在某视频平台回答这一问题时这样举例:在很多国家,如果晚上睡觉被“砰砰砰”的声音吵醒,大家的第一反应是发生了枪击。但在中国,人们的第一反应是:谁在放鞭炮?这样略带玩笑的问答映衬出世界公认的认知: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到处都是活跃跃的创造,到处都是日新月异的进步……”谁也没有想到,90年前,无产阶级革命家方志敏期盼的“可爱的中国”已成为现实——百年大党带领泱泱大国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

“两大奇迹”,何以中国?奇迹背后,什么力量在护航?法治,不可或缺。

当地时间2024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首席大检察官应勇,以“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检察”为题,在新加坡“总检察长讲堂”发表演讲。

“春节档电影《第二十条》艺术化呈现的三个案例,原型都是中国检察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件。”当地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应勇在新加坡出席第十四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期间,以“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检察”为题发表演讲,深刻阐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的 “两大奇迹”,深刻阐释法治在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生动讲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中国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履职实践。

上下一心,同向而行。对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检察机关而言,护航“两个奇迹”、维护公平正义的答卷,蕴藏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细节中。

就在应勇向世界讲述公平正义的中国故事的时刻,更多让人感怀的检察故事还在发生。演讲中提到的电影《第二十条》,让刑事领域的正当防卫广为人知。治安管理处罚领域是否也有正当防卫?被人打了还手,就一定是互殴吗?这是现实中很多人的疑惑。张靓(化名)就曾被这样的疑惑困扰。

来自重庆的张靓在山东省桓台县自己经营的饭馆内与顾客刘强(化名)发生打斗,公安机关认定刘强酒后惹是生非殴打张靓,张靓用啤酒瓶将刘强的头部打伤,致其轻微伤,分别对张靓和刘强给予行政处罚。张靓不服,诉请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未获支持。此后,张靓又经历了上诉、维持原判、申请再审被驳回等环节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鉴于案情较为复杂,法律争议较大,桓台县检察院、淄博市检察院、山东省检察院抽调办案骨干组成办案组,开展一体化办案。办案组对全案证据进行认真审查后认为,事发当晚刘强因醉酒情绪失控,动手殴打张靓,张靓作出反击,系“正当防卫”而非“互殴”,属于公安机关有关办案规定中“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同时,经审查关键证据发现,刘强的头部伤不能排除殴打张靓过程中磕碰暖气片所致,张靓用啤酒瓶将刘强头部打伤的主要证据不足。据此,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认定张靓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互殴行为,对该案依法进行改判:撤销原判决,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激活了正当防卫在治安管理处罚领域的运用。”在熟悉检察工作,连任六届的全国人大代表、金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刚看来,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查明“正当防卫”而非“互殴”,符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认知,不仅维护了个案的公平正义,更释放了坚守法治、崇尚正义的价值,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体现。

采访中,多位法律界人士提到,正当防卫不是刑事法律独有制度,在民事司法领域、治安管理处罚领域同样适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印发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然而,实践中,由于办案理念没有及时更新,对于治安管理处罚领域的正当防卫行为不敢认定、不善认定、不愿认定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双方冲突中,只要还手就认定为“互殴”,“各打五十大板”的现象并不鲜见。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在吃透正当防卫立法精神的基础上,立足具体案情,从起因、时间、主观、对象、限度等条件全面调查分析,激活了治安管理处罚领域的正当防卫。

“还是相信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检察院,让我冰凉的心又热了起来。”若非亲历案件,就难以真正理解“有案在身”者的心境。

春节长假过后,当记者跟随办案检察官到张靓的小饭馆回访时,丢掉官司包袱的张靓和丈夫信心满满地经营着这家小饭馆,生意红火。提到案件,瘦弱腼腆的她担心自己“口才不行,说不清楚”。但当话匣子打开,说到检察官为此案东奔西走的情形时,张靓落泪了。“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说,只能用这个表示!”提及对检察机关办理此案的印象,她坚定地竖起大拇指,眼神变得明媚起来。

这些朴实的举动和话语,让办理此案的山东省桓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丁洁深受触动,让她更加深刻意识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是抽象的,而是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过程,就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

理念与实践,相辅相成。无论是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娓娓道来的办案故事,还是基层检察官的办案体悟,抑或是人大代表的印象,都指向一个共同的主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度】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深化、实践深入、纵深推进

◎ 在研究者看来,最高检党组与时俱进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工作理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实践中的原创性探索和概括性总结。

时至今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的几位同志都还记得两年前春天那场事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谈话:

那是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后不久的一个晚上。在吃完晚饭和“夜班”开始前的间隙,应勇与几位同志在最高检机关院内散步。彼时,党的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检察履职面临更高要求。怎样在人民检察事业新时代新征程新起点上书写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新篇?刚履新不久的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正思考如何破题。

“总书记早就提出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怎么样把这个目标实现好?”

还没等大家答话,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便若有所思地自答。“首先要把这个个案办好,要办公正。如果拖个两三年,即便公正也不好,最好是越快越好。但有的案件办得又快又好,当事人还是不满意,那是为什么?因为老百姓或者当事人没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这场颇具深意的谈话为起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萌芽。几天后,应勇代表最高检党组正式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如许多政法界人士所认为的那样,“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短短10个字,背后是长期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调研中思考总结司法工作规律后的深入考量。

理念的形成非一日之功,理念的深化同样如此。如果说2023年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开局破题之年,那么,2024年就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纵深推进之年。

这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统筹领导下,最高检党组带领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理念深化到实践深入,从开题破局到纵深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生动书写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新篇。

“根本源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重要方面。”2024年秋天,应勇为国家检察官学院学员授课时深入阐释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背后的三重考量:

——从政治责任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正司法重要论述在检察领域的具体实践,是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有机统一。

——从法理基础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眼于办案质量优、效率高、效果佳,是统筹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社会公正的综合把握,体现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从实践导向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标准、基本要求,体现个案高质效和整体高质效有机统一。

理念的魅力,既在于指引实践,也在于经过实践的反哺进一步深化、拓展。一年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和工作要求也逐步深化、细化:“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高质效’既是标准、也是要求;‘办好’既是过程,也是结果;‘每一个’既是部分、也是整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关键在‘办好’、难在‘每一个’”“证据审查要更加注重亲历性,调查核实要从案卷中走出来,从办公室走出来,从检察机关走出来”“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要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对这些理念和工作要求的深化,全国检察机关跟进研究、实践探索,持续为之努力,取得明显进展。与此同时,随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和实践的纵深推进,系统内外对其研究的程度亦愈发深入。

在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余双彪的研究视野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满足理论界普遍认为的“原创性理论”的条件:能够揭示各种现象的重重谜团;在已有的文献中首次被提出;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并有更多的证据检验等。在他看来,最高检党组与时俱进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工作理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实践中的原创性探索和概括性总结。

坚持实事求是、追求实体公正,注重程序规范、提升办案效率,实行司法民主、确保办案效果……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在研究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的法治建设历史中,认识到陕甘宁边区的司法工作特点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许多共通之处。这让他有了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独特视角:“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挖掘和传承红色基因,深化理论研究,勇于实践探索,提高监督质效,切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贯彻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

“体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办案的理念更新与实践更新,在理论层面具有深厚的学理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卞建林等在撰写的专题文章中指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执法司法领域的生动体现,与刑事诉讼价值相契合,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属性相契合,与我国刑事法治要求相契合。

【实度】



检察履职严格依法才是好,实事求是才是好,遵循规律才是好

◎ 社会舆论普遍认为,“一取消三不再”是最高检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审慎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司法规律、符合基层期待。

不诉率、不捕率最高就是最优吗?

一次基层调研之旅引发众多检察人的深思:最高检调研组在一基层检察院调研时发现,该院不诉率低,在全市排名靠后,挂的是“黑榜”,不捕率高,全市排名最高,挂的是“红榜”。

“不捕率、不诉率不是越低越好,也绝不是越高越好。”在最高检党组的引领下,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深入实践中,检察人从“红黑榜”事件中举一反三,凝聚共识:检察履职严格依法才是好,实事求是才是好,遵循规律才是好。与此同时,“红黑榜”现象也引起系统内外对数据异化的关注。

一段时间以来,为适应“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最高检制定《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在一定时期内对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办案起到了应有作用,但由于各地情况不尽相同,在全国用同一组指标评价各地检察履职优劣,不完全符合司法规律,且各省市又对指标、数据进行细分,导致落到基层的考核任务过重,出现了工作“盯着数据看”、办案“围着数据转”的情况。

“有时候为了卷一个综合履职率,甚至会刻意控制办案总数,因为如果办案数的分母大了,综合履职率很可能没法保证。”一位长期在基层检察院工作的“老检察”对当时“卷”数据的情形记忆犹新。彼时,他十分担心不合理的考核会影响办案质效。

基层所忧,顶层所虑。其实,对于不合理考核带来的数据异化现象,最高检新一届党组在履新不久后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已有所察觉:一些地方检察机关为了数据好看,找相关部门“协作”,找有关方面“勾兑”,不惜对数据进行“美容”,甚至掺水造假,偏离了检察工作的本职本源。

对此,最高检党组下大力气纠偏,将指标由原来的60项精简至46项,再精简至38项,不断为基层“松绑”。但就是这样大的力度,仍无法满足基层的期待——在一些检察院,因应付考核而产生的“反管理”已经对司法公信力与权威性造成严重影响。这让最高检党组意识到,对考核指标进行零敲碎打的修修补补已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必须下决心拆除束缚高质效办案的“藩篱”。

2024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作出“考核应当化繁为简”,强调不搞“繁琐哲学”。这更加坚定了最高检党组破除不合理考核、为基层减负的决心。

2024年10月15日、16日,最高检先后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研究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的措施。会议一锤定音: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取消三不再”的消息一经向社会公布,便在系统内外引起强烈反响。社会舆论普遍认为,“一取消三不再”是最高检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审慎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司法规律、符合基层期待。

“力度大、步子大、走得快。最高检作为国家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在推动减负工作方面,发挥了带头作用。”澎湃新闻发表评论认为,最高检“带头”减负,让检察工作回归主责主业、回归本职本源,是对客观司法规律的遵循,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态度。

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一取消三不再”之后,是不是不要数据、不抓管理?没有了评价指标和数据排名,是否会导致‘躺平’”?最高检的一系列举措同步跟上,消除“后指标时代”一些检察干警的不适应感。其中最为关键的一招便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最高检召开的2025年的首次检察委员会(扩大)会议进一步提出一系列科学管理的新理念——贯通推进“三个管理”,着力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这次会议明确,检察管理的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实现了管案与管人的结合,有助于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同时也能够促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有效防止‘躺平’。”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师夏认为,“大管理”格局的理念为基层检察机关抓实“三个管理”明晰了方向。

【高度】



最高检是履职要求最高、工作标准最高、办案质效最高

◎ 在最高检多位厅长和老资格的检察官看来,最高检对本级所办案件进行抽查评查,狠抓本级办案质效,是着力解决自身办案“灯下黑”的问题。

最高检,何为“最高”?地位最高?层级最高?级别最高?

在2025年1月23日的最高检党组会上,应勇给出答案:“最高检应该履职要求‘最高’,工作标准‘最高’,办案质效‘最高’!”就是在这次会上,最高检决定对2024年本级办结案件“每案必检”,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提升最高检办案质效。

而这样的要求的提出,缘起于最高检首次对本级办案开展的质量评查——“一取消三不再”之后,最高检提出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是优化检察管理的重要抓手,最高检党组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对随机抽选的最高检本级办理的145件案件开展评查,基本覆盖各业务领域主要案件类型,为全国检察机关带好头、做示范。

“该案系公益诉讼线索交办案件。评查发现,一是下级检察院作出审查意见时存在混淆‘不立案’和‘终结审查’法律适用情形,承办人同意下级检察院审结意见。二是下级检察院未按规定对交办线索定期报告,承办人未提出监督意见。三是该案仅对部分线索核查后即结案,与其他同类案件审结标准有所不同。”在这次评查中,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喜忧参半:1件案件被评定为优质案件,1件案件被评定为瑕疵案件。

“照单全收,认真改进!”尽管在正式被评定为瑕疵案件之前还有“异议处理”的环节,但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选择了接受:“落实不能停留在口头上,重在行动。对最高检本级办案进行评查,是最高检党组着眼于提升本级办案质效的重大决策部署,只有各部门、各条线都认真对待和落实,才能见实效。我们的办案确实存在瑕疵,就应该诚恳接受,这不是简单的面子问题,而是实事求是、实实在在地查找问题、提升办案质效。” 评查过后,公益诉讼检察厅积极做好“后半篇文章”——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抓好后续整改、监督线索处置等工作,并举一反三以案促改。

在最高检多位厅长和老资格的检察官看来,最高检对本级所办案件进行抽查评查,狠抓本级办案质效,是着力解决自身办案“灯下黑”的问题。其意义在于理念的转变:“过去,我们‘眼睛向下’看较多,自然而然地就认为要求是提给下级检察院的,最高检是负责指导督导的。现在看来,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就要先做到。”

“一取消三不再”之后,怎样看待数据?最高检给出示范。

2025年1月,“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报告”出炉。从“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到“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在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申国军看来,这一名称的变化,背后即是理念的转变。申国军介绍,这是自2018年7月最高检开展业务分析研判以来,分析研判报告内容和结构调整变化最大的一次,称得上是“大破大立”,从理念和实际效果上都实现了从“数据分析”到“质效分析”的跃升。

在落实最高检党组“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总要求下,分析研判报告打破以往按照主要诉讼阶段或者主要业务类型的体例框架,统一调整为“重要业务态势”“重点办案领域”“重点案件类型”三个部分,实现“十个第一次”,比如刑事检察第一次按照刑法分则区分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等十类重点领域犯罪进行质效分析。既从宏观上分析工作的变化趋势,也从中观上聚焦重点办案领域的发展变化,还从微观上分析个案办理的质效情况,对检察机关提高办案质效和参与社会治理提供立体化、多维度参考。

“案件真正办好了,数据自然好看;案件没办好,数据再好看也是虚假繁荣”“依法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数据该是多少就是多少”……在申国军看来,最高检党组对于数据的态度,体现了实事求是、遵循规律、严格依法等要求。而带头狠抓最高检本级办案质效,无异于一场自我革命。在申国军的印象中,仅从检察管理的视角,这样的自我革命就有很多:

——在对最高检本级所办案件随机评查的基础上,将在2025年第一季度对最高检2024年本级办结案件进行全覆盖的案件质量检查。同时,制定出台《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常态化、规范化抓好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

——清理长期未结案件,针对一些案件虽然没有超期,但长时间未能办结的情况,督促抓紧办理,各业务厅会同案管办持续开展清理工作,目前最高检已无2年以上未结案件。

在一系列自我革命的举措之下,2024年最高检本级办案质效得到大幅提升,呈现出四方面特征:办案数量增多、裁判监督力度加大、办案效率提高、对下指导有力。

【准度】



以亲历性调查核实确保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

◎ “有无5月25日21:07之前,手机尾号5386、3827在此位置出现的信息(往前推几天排查下,看看有无多次踩点的可能)……”这是最高检重罪检察厅厅长元明至今珍藏的一张纸条。谁也不会想到,内容如此具体的意见,正是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应勇对马玉林抢劫案的办案指导意见。

“有无5月25日21:07之前,手机尾号5386、3827在此位置出现的信息(往前推几天排查下,看看有无多次踩点的可能);5月26日04:21以后,手机尾号5386、3286、1967、3267并轨轨迹的情况如何?是否继续并轨?如果继续并轨其行动轨迹如何?这点非常重要,有无补证的可能?……要尽可能让相关并轨重叠的信息迹点结合相关案发现场串点成线,这样客观证据链条就更有说服力,请酌!”

这是最高检重罪检察厅厅长元明至今珍藏的一张纸条。谁也不会想到,内容如此具体的意见,正是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应勇对马玉林抢劫案的办案指导意见。

从一审以盗窃罪判处马玉林有期徒刑十年,到成功抗诉后以抢劫罪改判死缓,并限制减刑,三级检察机关的接续抗诉,最终让该案迎来公正的判决。改判那天,离马玉林刑满释放只剩8天。

“看起来再像事实,也要用证据证明它是事实,公检法既有配合又有制约,不怕麻烦,真正做到了维护公平正义,好样的。”一位网友的评论在点赞司法机关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也道出此案的复杂性。

“此案是被告人零口供案件,又无目击证人,诸多案件细节已无从知晓,形成封闭的证据链条难度非常大。”元明回忆,正是应勇给出的具体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提供了方向指引,对于进一步证实马玉林事先精心踩点、蓄谋犯罪,以及进一步完善补充证据、排除第三人作案、得出系马玉林犯罪的唯一结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2023年11月21日,最高检办案检察官和甘肃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一起提审马玉林。

“多次与我们研究办案,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即便在国外出访和到基层调研的途中或休息间隙,还和我们交流此案的有关情况……”在元明看来,最高检领导指导办理马玉林案的务实行动,激励着广大检察干警坚持以“三个善于”特别是“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以调查核实确保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进而提升办案质效,对“四大检察”均适用。

“走,我们再到现场去看看!”2025年农历春节前夕,最高检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和办案人员一起远赴外地,就一起民事审判监督案件调查取证。

经过一番深入的亲历性调查之后,办案组对该案的证据和实质法律关系有了更准确的把握,案件的办理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这样的亲历性调查再次让蓝向东和办案人员深刻体悟到调查核实的重要性。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可以进行调查核实。过去,大家习惯于强调刑事检察工作中的调查核实,但民事检察工作中的调查核实同样很重要。”在蓝向东看来,民事检察权是对法院民事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具有鲜明的对公权力监督制约特征。尽管身处民事诉讼,但检察机关不代表一方当事人,亦非“居中裁判”,而是要以客观真实为追求目标,使得法律真实尽可能最大限度重现或接近客观真实。这就进一步凸显出民事检察工作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权的重要性。而这,也正是最高检党组特别强调的。

谈及用好调查核实权对民事检察工作的影响,蓝向东用“打通了任督二脉”来形容。在他看来,也正是这一理念上的转变,让民事检察工作面貌一新,“从案卷中走出来、从办公室走出来,从检察机关走出来,办案中,大家理直气壮地做好调查核实,促进了民事检察办案质效的提升。”

【力度】



“国之大者”即是“检之要者”,以高质效履职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体现服务大局力度

◎ 在一次研究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的会议中,最高检主要领导在部署完相关举措后,当场朗诵了一段高尔基的《海燕》,鼓舞大家直面困难,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这里是杭州。创造研发《黑神话:悟空》、DeepSeek等全球热议的产品和应用的六家创新企业被称为“杭州六小龙”,成为当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代表。

何以浙江?何以杭州?这样的问题激发了全社会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思考。而对于身处其中的不少杭州企业来说,检察之力的护航是让其安心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024年,杭州市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99人,同比增长19.7%,办理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件69件……数据的背后,是杭州市检察机关护航新质生产力的一揽子举措:建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搭建专业化办案团队,以检察合力促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出台《关于知识产权检察“一类事”的实施方案》,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四大检察”综合履职……近日,杭州市检察院还专门出台了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有关意见,部署有关专项行动,两级检察院上下协同共同护航打造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

在检察词典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不分“内外”。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起诉涉案金额达1.16亿元的假冒国外知名品牌香水注册商标案。在严惩制假、售假环节的同时,该院引导公安机关深挖产品包装、原材料供应等上游犯罪,对产、供、销犯罪全链条打击,提升“链条式、产业化”侵犯商标权案件办理质效,体现对创新创造的全方位保护。

企业是经济的基本细胞,企业兴则经济兴。如果以企业为关键词,翻阅不同时期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会发现历史的回音中蕴藏着不变的检察脉动:“国之大者”即是“检之要者”。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在这过程中,检察机关始终为大局服务,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这样的主动作为,正是党中央对执法司法机关的期待。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高质量发展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就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提出明确要求。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强调“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如何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和全国两会精神融入到检察履职中?

一个细节足以说明最高检抓落实的决心和信心:在一次研究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的会议中,最高检主要领导在部署完相关举措后,当场朗诵了一段高尔基的《海燕》,鼓舞大家直面困难,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这是勇敢的海燕,在怒吼的大海上,在闪电中间,高傲地飞翔;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说一千道一万,最终还是要靠办案。一组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的办案数据,再一次让社会见证了检察履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力度:

——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4万余人,同比上升21%;起诉国企职务犯罪3000余人;起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1万余人,同比上升25%。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聚焦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罪200余人,同比上升34%……

中央有部署,检察见行动。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后,最高检党组第一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法律监督,强化知识产权检察履职,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温度】



用检察官的辛苦指数换来老百姓的幸福指数,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打通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百米”

◎ 一位司法界同仁了解到最高检抗诉的一起不服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后,有些不理解最高检“小案大办”。直到了解办案情况后,才体悟到:小案不小办,关键要看司法为民、推动法治进步的引领价值。

“张厅,最高检为什么要抗诉这样一个小案子?”一位司法界同仁了解到最高检抗诉的一起不服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后,有些不理解最高检“小案大办”,向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表达疑惑。

在那起案件中,张相军作为主办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带领办案检察官全面审查有关证据,并到案件发生地实地调查,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召开听证会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为该案最终的高质效办理打下坚实基础。

了解这些情况后,那位最初不理解该案“小案大办”的司法界人士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再小的案件也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小案不小办,关键要看司法为民、推动法治进步的引领价值。

在张相军看来,司法为民,既要有将心比心的温度,还要有推动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力度。他带队办理过的这样一个案件为此作了注解:

一块飞地权属,涉及3个行政村、29个村民小组、7个山林权证,权证要素不齐,面积相互重叠,由此引发十年纷争,政府先后作出三个处理决定,历经复议、一审、二审、抗诉、再审,八年诉讼案结事难了……在这起复杂的山林权属行政裁决及行政复议诉讼监督案中,四级检察机关一体履职,在书面审查案卷材料的同时,走出案卷、走出办公室、走出检察机关,加大调查核实力度,赴现场进行勘察、走访案件当事人,查阅和调取档案材料,最终查明,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经检察机关抗诉后,法院作出撤销一、二审判决及涉案的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决定,责令重新作出处理决定的判决。

到此,该案法律程序似乎已走完,是不是大功告成了?还真不是。土地山林权属纠纷通常涉及多个集体和个人,历史遗留问题多,权属凭证不明确,加之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动,纠纷解决具有复杂性,解决难度大。案件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持续做好该案的“后半篇文章”,引导各方当事人从对抗转向对话,回归理性轨道化解争议。最终,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该案所涉县政府重新作出山林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各方未再提出异议,持续10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彻底解决。

不仅如此,针对该案反映出的某县林地所有权证制证、发证不规范的问题,检察机关建议对已经制作但未下发的权证进行甄别清理,对仍存在权属争议的依法确权后发证,从源头上减少山林权属纠纷的发生。该县政府采纳检察建议,逐一核实相关权证的实际情况,纠正权证制发中存在的问题。

在行政检察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抗诉成功、案件改判,是不是就可以画上圆满句号了?“法律程序的结束,离当事人的获得感还有不小的距离。要始终坚持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用检察官的辛苦指数换来老百姓的幸福指数,你总不能轰轰烈烈地走一圈法律程序,最后老百姓的实际问题没解决。所以还要做好‘后半篇文章’,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能够兑现,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张相军形象地将这“后半篇文章”称为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百米”。

如何打通更多的“最后一百米”,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2024年,在最高检的部署指导下,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等民生热点,以及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留下了一连串的民生印迹。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实际行动为此作了注解——

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9万余件,审查后支持起诉5.8万余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3.8万余件,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0亿余元。甘肃省检察院会同法院、司法、人社等部门建立多个协作机制,积极探索“支持起诉+N”工作模式,办理案件1516件,帮助劳动者追讨欠薪2856万余元。四川、浙江、河南、福建等地检察机关深化开展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工作,为劳动者维权进一步提供便利。

【法度】



基层如镜,一个基层检察院严格依法办的几件“小案”,凸显出法律监督机关坚守“法度”的定力

◎ 社区矫正对象幸某没想到,见义勇为之后被减刑了。“没想到,法律没有放弃我们犯错的人,做了好事也有‘奖励’。”

“没想到,法律没有放弃我们犯错的人,做了好事也有‘奖励’。”2月11日,农历正月十四,还没到元宵节,社区矫正对象幸某便已在装修岗位上开工。

这是近几年中他过得最开心的一个年:一是因为司法机关帮他在居住地找到了工作,二是因为被减了刑。

幸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2024年3月,在社区矫正期间的他,发现赣江中有老人落水,便跳入江中,与人合力将老人救起。此后,江西省万安县委政法委决定授予幸某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万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发现这一情形,经过调查核实,认为幸某行为符合刑法第78条规定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情形,构成重大立功,应当减刑。同年4月,检察机关依法督促负有社区矫正管理职责的司法行政部门启动提请减刑程序。同年6月,法院裁定对幸某减刑三个月,缩减缓刑考验期三个月。

在进一步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24年,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除办理幸某减刑案件外,还办理了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彭某7次违规外出,该院发出对彭某应当给予治安处理的检察意见;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衷某严重违反社区矫正执行规定,该院发出对衷某提请收监执行的检察意见。对司法局和法院征求该院对社区矫正对象邱某(未成年人)收监执行的意见,该院经过审查认为邱某仅被治安处罚一次又是未成年人,尚未达到必须收监执行的条件,提出不宜收监的检察意见,这些检察意见均得到司法机关的采纳。该奖则奖,当罚则罚。该宽则宽,当严则严。那么,什么该奖,什么当罚,何时该宽,何时当严?尺度是什么?尺度便是“法度”——依法办。

基层是一面镜子。一个基层检察院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严格依法,凸显出法律监督机关坚守“法度”的定力。

最高检办公厅起草会议文件的工作人员记得这样一个细节,当个别文件的口径不好把握,请示到最高检领导那里时,得到的指示很明确:法律就是最好的口径。依法该怎么说就怎么说,该怎么写就怎么写,该怎么干就怎么干。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更要绷紧严格依法办事这根弦,更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法治原则,更要牢记职责法定、严格依法履职。”在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许多参加会议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特别注意到,最高检领导在三个“更要”上加重了语气,既语重心长,又坚定有力。



1月13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在京召开。程丁摄

记者注意到,仅仅是在这次会议上,最高检领导就提了近70次“依法”——

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辩证把握从严与从宽的关系,宽和严都要依法,严和宽两手都要抓、都要硬、都要准。

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重在依法稳慎、务必搞准。依法是前提,稳慎是原则,搞准是关键。

检察履职办案要依法,检察改革同样要依法。最高检党组多次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检察改革,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检察权的运行广受社会关注,一些法律界人士十分关心检察权是否会让渡或扩张。

对此,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在“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进展和成效”新闻发布会上给出坚守“法度”的回答:检察机关要勇于自我监督,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做到检察权既不让渡也不扩张,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确保检察机关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严度】



全面从严治检“永远吹冲锋号”,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

◎ 全面从严治检必须‘永远吹冲锋号’,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这一年,最高检党组以一揽子举措引领全国检察机关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检治检。

“元代理学家许衡外出,看见行人都到路边一棵梨树下摘梨解渴,他却不去摘。有人问他,如今兵荒马乱的,这棵梨树已经没有主人了,你为什么不去摘?许衡回答说,梨虽无主,我心有主。我们今天讲心中有主,就是要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法,使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律、一种自觉。”这是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纪律党课上的生动一幕——应勇为最高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

毛泽东同志曾形象地说,共产党的纪律“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还硬”。新征程上,如何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最高检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怎样做到“最高”标准?如何带领全国检察机关把党纪学习教育引向深入?

答案在行动中揭晓——最高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紧扣一个“实”字,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效落实,引导检察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形成部署及时、融入日常、助推工作的良好形势,促进高质效履职办案。与此同时,指导地方各级检察院把党纪学习教育抓实抓细,以党纪学习教育促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全面从严治检必须‘永远吹冲锋号’,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这一年,最高检党组以一揽子举措引领全国检察机关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检治检,以“实”作答,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紧扣一个“实”字,通过党纪学习知行合一严守政治纪律,坚持把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第一时间挂牌督办、派员指导,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办理案件,及时有力震慑犯罪,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涉检信访和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对近年来发生的重大恶性犯罪案件进行回溯分析,深挖案件背后深层次原因,研究防治对策,加强风险隐患源头防控。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联合北京大学等21所高等院校,创新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应勇等最高检领导带头走进高校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238名检察实务专家,精选326门检察实务课程走进高校,结合办案深入宣讲,引领广大师生深刻感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更加坚定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信仰和信心。

紧扣一个“实”字,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开展两轮系统内巡视,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

——修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明确司法办案职权。修订《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全链条完善司法责任归属、认定、追究工作机制。最高检设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推动司法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

——强化对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司法办案工作的监督,压实检察长、检委会、部门负责人等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不起诉制度适用,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管事。

【广度】



“中国检察故事”漂洋过海的背后,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球视野下的广度拓展

◎ 如果说中国检察故事漂洋过海体现的是检察软实力的话,那么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案件和涉外案件的办理就是涉外检察工作的“硬核”。

世界将会怎样?人类将走向何方?当《哪吒2》中的名场面出现在海外影院,东方故事便引起世界热议;当DeepSeek开始深度求索,竟引发大洋彼岸的股市震荡……2025年的大幕开启不久,就让人意识到:这个世界是一个开放、发展且紧密联系的世界,身处各个角落的人们从未像今天这样彼此影响,休戚相关。尽管政治、经济、文化、法治不尽相同,但有些追求是共通的:比如对发展、安全、稳定、法治、正义的孜孜以求。

视野回到文中开头提及的那场演讲。中国最高检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应勇用正当防卫、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抗诉、工伤认定行政抗诉、“药品说明书”公益诉讼等4个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中国检察履职办案真实故事开场,向全世界讲述中国检察故事。演讲引起强烈共鸣,500多名听众在演讲结束后起立鼓掌,以此表达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成就的赞赏,对中国法治方案、中国检察实践的理解和认同。

越来越多的“中国检察故事”以不同形式漂洋过海的背后,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广度拓展——在全球视野下,中国检察机关一体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坚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主动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首次召开全国涉外检察工作会议,明确涉外检察工作的时代坐标和职责定位,全方位开展司法外事活动,巩固深化多边检察合作机制,大力提升刑事司法协助案件和涉外案件办理质效,深化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中国检察的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

经中央批准,邀请萨尔瓦多、新加坡、约旦、沙特、古巴等5个国家总检察长访华,接待俄罗斯、欧盟等13个高级别检察代表团到最高检访问,与7个国家总检察院签署合作文件……谈及2024年检察国际交流的工作特点,最高检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志远用“高规格、高频次、高质效”来形容。在“请进来”的同时,中国检察机关也积极“走出去”,通过参加相关国际会议,访问有关国家检察机关,巩固司法“朋友圈”,有力服务元首外交、大国外交,促进国际执法司法合作。

在这些交流活动中,最高检领导结合检察工作和自身经历,积极阐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的重要论述,深入浅出地介绍中国“两大奇迹”及其背后的密码。外宾在交流后对中国道路、中国法治方案和司法实践高度认同和理解信任,普遍希望多向中国检察机关学习,多与中国检察机关开展业务交流。这让陪同参加相关活动的检察人员“深切感受到了大国自信、与有荣焉。”

如果说中国检察故事漂洋过海体现的是检察软实力的话,那么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案件和涉外案件的办理就是涉外检察工作的“硬核”。

刘志远坦言,过去的涉外检察工作更多的是狭义的检察外事工作,而近年来特别是2024年,“涉外检察工作大格局”逐步形成,要求一体做好检察外事和涉外检察业务工作,既服务于大国外交、元首外交,也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服务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高质效履职办案更加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这一格局之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正贯穿在越来越多的涉外案件办理过程中:

将“三个善于”落实到涉外案件办理中,“从案卷中走出来、从办公室走出来,以亲历性保障准确性、实效性”,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加快办案的具体措施,提升刑事司法协助案件办理质效;加大跨境犯罪惩治力度,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指导地方检察机关依法对缅北明家犯罪集团39人提起公诉……

【新度】



以守正创新的检察改革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 “最好有一个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规范体系。公益诉讼检察在这方面能不能带个头?”接到最高检领导这一“商量式”的指示时,徐向春有点“压力山大”。从内心深处而言,他非常认同搞一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范体系。但怎样把这个规范体系弄好,当时的他心里真没底。

“党组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之后,要加强“三个管理”。怎样加强“三个管理”?得有个抓手。最好有一个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规范体系。公益诉讼检察在这方面能不能带个头?”

2024年10月,接到最高检领导这一“商量式”的指示时,徐向春有点“压力山大”。从内心深处而言,他非常认同搞一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范体系。但怎样把这个规范体系弄好,当时的他心里真没底。

2024年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十周年。十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走出了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之路,已发展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成果和标识性概念之一,赢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普遍好评。

鲜花和掌声背后,是否意味着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已经完全达到了高质效水准?如前所述,在最高检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中,1件公益诉讼案件被评定为瑕疵案件。这一事实提醒着徐向春等公益诉讼检察人:虽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距离真正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仍任重道远。此时,正值“一取消三不再”的“后指标时代”,更加凸显出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最高检领导提出搞一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规范体系,可谓是恰逢其时,迫切需要。

但难度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不同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有相应的诉讼法为基础按此办理,检察公益诉讼还没有专门的立法;另一方面,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多,各类型之间差别很大,要搞一个标准规范不容易。

但让徐向春没想到的是,应勇等最高检领导多次指导他们研究起草“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意见”,并在意见初稿的基础上作了针对性很强的细致修改,给意见起草团队巨大鼓舞。

最终,《关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于2024年11月顺利出炉,明确了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的总体要求,并对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意见》出台后,公益诉讼检察厅又组织全国公益诉讼检察条线的骨干召开视频会议部署落实。徐向春专门在视频会议上作解读。

让徐向春更没想到的是,为了让大家更加精准地理解执行《意见》,应勇又亲自修改他的解读稿,以便让大家更加明晰公益诉讼“三个管理”的目标、方向及举措,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落实落地。

“守正创新,意义重大!”在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晓为看来,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的关键时期,《意见》的出台让广大公益诉讼检察人更加明晰高质效办好公益诉讼案件的标准,促进公益诉讼“三个管理”一体抓实,将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奠定更扎实的实践基础。

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检察改革,以改革成效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样的守正创新,在2024年的检察足迹中并不鲜见:

——最高检层面,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实施《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培育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

——地方检察机关发扬首创精神,以改革创新促进高质效履职办案:河南省检察院健全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机制,促进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和服务群众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同类案件反复发生;湖北省黄冈市检察机关自主研发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数字应用平台“检联e站”,让代表委员便捷实现“指尖上的监督”,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福建省厦门市检察机关联合有关部门创建并用好“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携手保护知识产权,被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

守正创新,气象一新。这一年,由最高检影视中心等联合出品的电影《第二十条》,由最高检、安徽省委宣传部联合申报的广播剧《喜鹊》获“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此前,《第二十条》还斩获金鸡奖最佳故事片奖等多个重磅奖项。文以载道,这些艺术化呈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文化产品破层出圈,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扎根检察沃野、深入人心的生动注脚。



电影《第二十条》海报



广播剧《喜鹊》海报

世界赠予我们时间,却不赠予我们答案。如果用网络流行句“如果你要写……”造句,检察人的答案是什么?答案或许是:如果你要写检察,就不能只写检察。要写镌刻何尊底部“中国”二字的光芒,要写人民检察之前“人民”二字的分量。要写日出东方百年大党“两大奇迹”核心领航,要写山河辽阔泱泱大国复兴梦想法治保障。要写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平安中国的检察守护,要写法治环境市场活跃经济发展的检察护航。要写当事人的一滴泪遇见那抹检察蓝,要写检察人的一片心呵护民生那道光。要写为公平正义追月追光追真相,要写高质效办案阅卷“阅人”“阅现场”。要写“四大检察”共助美丽中国幸福中国,要写综合履职共护山川浩渺大河浩荡。

世界赠予我们笔墨,却不赠予我们画卷。从这个春天到下一个春天,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体检察人将在纵深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新征途上阔步前行,继续奋力绘就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崭新画卷。

来源:检察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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