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行政检察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主题)
——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副题)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卢越
日前,《工人日报》记者专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他指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聚焦劳动就业领域,办理了一批行政检察案件,也反映出了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工伤认定、欠薪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需要继续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风险、保险待遇等问题需要持续关注。
张相军表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涉劳动者权益保障行政检察案件,充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切实维护因工受伤劳动者合法权益
张相军介绍,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聚焦工伤、社保、薪资等重点领域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共办理涉劳动者权益保护行政检察案件8200余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3300余件。
“我们强化工伤认定等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切实维护因工受伤劳动者合法权益。”张相军说,针对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问题,强化对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的监督,推动解决工伤保险应缴未缴、工伤认定应认未认、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未有效追偿、工伤保险失管等工伤保险领域群众的急难愁盼。
下班时间被指派送货,返家途中撞上道路花坛受伤的“单方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记者了解到,这起工伤认定案因相关部门适用法律不一致,法院历次裁判存在分歧。当事人李某申请检察监督,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检接续抗诉均认为该种情形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最终,最高法采纳抗诉意见,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
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近年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权益保障问题广受关注。“当前,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张相军表示,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的职业风险、保险待遇等问题及相关行业行政监管执法问题,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促进争议一揽子解决。
记者了解到,在浙江省宁波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何某诉人社部门工伤认定案中,何某系新入职员工,受伤时公司还未来得及给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检察机关以抗促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成企业依法支付赔偿款。
在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同保护合力方面,张相军介绍,最高检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提出对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相关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法律监督程序,强化协同保护合力。地方检察机关也积极落实,协同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新就业形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张相军表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涉劳动者权益保障行政检察案件,特别是加强工伤、社保、薪资等方面行政诉讼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案件办理,充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形成劳动保障争议化解合力。
违法分包转包等需加强监管执法
张相军指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聚焦劳动就业领域行政检察案件,持续加大对行政生效裁判、行政诉讼执行、行政非诉执行、行政违法行为等的监督力度,办理了一批案件,也反映出了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工伤认定、欠薪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需要继续解决。”张相军表示,比如对企业恶意注销导致工资支付不到位、执行难,以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农民工工资专户等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对工伤认定、工伤先行支付等存在的分歧问题需要进一步统一相关执法、司法标准。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风险、保险待遇等问题及相关行业行政监管执法问题需要持续关注。张相军介绍,去年检察机关对涉新就业形态领域提出的监督意见,主要是针对电动车违规且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从业人员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等问题。这些都存在企业混同用工、以外包形式掩盖派遣事实、违法分包转包等情况,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加强监管执法。
“执法、司法合力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张相军指出,目前,社会保险费用收缴、劳动保障监察、社保待遇核算和支付等,涉及劳动者、经营主体、行政执法机关等多元主体,需要执法、司法机关之间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沟通协作,形成协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合力。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