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新质生产力几个大字,在全国掀起热烈讨论。

短短一句“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

人工智能与手机、汽车、机器人融合起来以后,可能创造新的千亿级或者万亿级的产业,并来巨大的消费需求。

尤其是人工智能与汽车产业的联动,将推动我国自动驾驶产业领跑全球。

国家都给发展信号了,再不拼,什么时候上?

可发展不能靠喊,还要有配套跟上。上面不出政策,下面落地心里就打鼓,再往下到基层,恐怕更不敢执行。

这件事,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已经接连喊了好几年。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创始院长连玉明在去年两会上就提及,加快推进自动驾驶技术应用落地的关键,必须破解两大难题:一是产业发展的难题,二是法律风险的难题。他认为,加快立法是应对和破解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应用落地的重中之重和当务之急。

连玉明说,要鼓励地方先行先试。

目前,萝卜快跑在北京、上海等全国十余个城市开启的自动驾驶出行服务,成为一大景观。2024年年中,无数人涌入,就为感受自动驾驶汽车的科技魅力。

但也不能地方一味走在前面。落到自动驾驶汽车领域,配套法律法规,责任认定策略都得跟上,相关政策如果不及时出台,恐怕长期会成为科技公司长期踌躇不前的拦路石,在中美竞中,就会处于下风和落后位置。

从技术层面上看,中美两国的自动驾驶业务可谓并驾齐驱。美国Waymo、特斯拉引领海外自动驾驶技术加速迭代发展,而我国以萝卜快跑为代表的科技公司高级别自动驾驶专利族数全球第一,L4级自动驾驶安全测试里程累计已超1.3亿公里。双方的比拼,还会在更多维度同台展开。

但落到应用层面,美国旧金山已批准Robotaxi在全区域全天候商业化运营,Waymo和特斯拉也在不断扩大运营区域,这件事在我国,还仅仅是限定区域和时间的小范围的示落地服务。

这点法学家也看得明白:只有打造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制度高地”,才有可能抢占行业发展先机,国家层面人如果缺少立法引领,恐怕会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制约。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去年提出的《关于促进和规范自动驾驶的建议》,则希望推动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就允许自动驾驶车辆上路行驶、以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代替驾驶人、事故责任认定引入无过错责任、明确数据存储和提供义务等作出新的规范。

哪怕到了今年,中国民航大学副校长吴仁彪在两会上,同样附议的也是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要求充分授权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在更大范围、更多场景展开自动驾驶汽车规模化试点应用。

呼吁,是希望有变化,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谋取生机。

带着全新小米汽车概念上会的雷布斯也建议要推进自动驾驶汽车大范围测试验证,加快量产商用进程;推动设立自动驾驶专属保险,加强安全使用宣传;同时,加快出台自动驾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合法上路身份。



更有意思的是,翻到了一份2018年的报道。早在7年前,全国政协委员,百度CEO李彦宏就在两会上为无人驾驶产业鼓与呼。“目前无人驾驶在很多方面都有待提升,无论是技术层面、法律法规层面还是相应的基础设施方面的配套,”看到美国已有20多个州推出无人驾驶相关法律法规,当时的李彦宏揪心不已。

拖沓近十年,顶层设计难不难,肯定难。但立法要不要做?必须做,而是是要尽快做。

世界变化的速度,正在逐渐加快,不主动张开双臂,跟不上时代,就会被时代狠狠抛在身后。

回望工业革命的历史长卷,铁路与汽车的诞生曾引发同样的争议与阵痛,今天的自动驾驶立法痛点,恰似百年前“红旗法案”的镜像重演。但历史的经验早已证明,唯有主动拥抱变革者,方能掌握时代的话语权。

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的规模化落地,本质是一场技术、法律与社会的协同进化。

当大洋彼岸在日夜兼程,快马加鞭,恐怕留给我们的考量时间,确实也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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