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逶迤腾碧浪,乌江浩荡润黔东。作为长江中上游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水源涵养地,铜仁境内汇聚了乌江、沅江两大水系,梵净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更以“生态孤岛”之姿守护着生物基因宝库。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铜仁法院创新“1+3”审判资源格局,将生态环境全要素纳入环境司法保护全覆盖,打造“两山两江+”特色生态司法保护环资审判品牌,以法治丹心守护武陵山水,绘就水清岸绿、鱼翔浅底、山水相映的生态图景。


守护乌江水韵清

用最严格的司法守住生态红线,依法追究生态破坏者的法律责任。四年来,打击在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83件,创新“生态司法+”裁判方式,判决行为人增殖放流鱼苗69万余尾,护航“长江十年禁渔”。杨某等三人在乌江西岸较大的一级支流麻阳河流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到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赔偿生态损失、惩罚性赔偿金80余万元。通过依法审理此案,明晰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和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裁判规则,为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承担提供新路径。同时,铜仁法院积极探索发展行政审判职能,在松桃检察院诉某县水务局怠于履行违法占用松江河河道违建监督职责一案中,判决该局需依法履职后,侵占河道的违建游乐设施得到及时拆除,切实保障了行洪安全和水生态环境。该案入选全国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调服务保障国家安全典型案例,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确保行政机关全面、适当、及时履行保护生态环境职责。此外,为保障锦江流域的生生不息,成功审结江口检察院诉江口县某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结合小水电站普遍存在的环境损害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为锦江流域天然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建立了有效的司法屏障和可行的生态修复措施。该案是全市首例涉水域生态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贵州法院2022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法治赋能生态兴

四年来,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积极巩固和扩大生态修复效果,打造各种环境资源修复生态基地15个。其中,德江法院牵头建立全省首个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中和碳达峰、生物多样性等司法修复、环保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乌江流域(中域)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教育基地”。江口法院、江口检察院共同建立的全市首个“渔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该基地建立后通过刑事判罚、世界环境日开展活动等方式进行增殖放流五十余次。同时,加强对源头治理机制的探索,与检察院、公安局建立诉前联合巡查机制,发挥“诉前禁止令(保护令)+司法建议”的作用,将司法保护端口移至诉前。江口法院对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排污行为,发出全省首份水源地保护禁止令;针对“水中大熊猫”桃花水母,发出首份水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避免桃花水母生存环境遭受破坏,确保桃花水母在石阡县鸳鸯湖水域的生存繁衍。德江法院针对洋山河景区内的自然遗迹“圣母盘”发出首份司法“保护令”,推动绿水青山和自然遗迹协调保护、互动交融,该举措得到省法院、中国环境资源审判肯定和刊载。这一系列司法“保护令”的发出,给被保护对象穿上了法治的“防护服”,司法护航绿水青山成效明显。



普法润泽碧水长

四年来,铜仁法院围绕“长江十年禁鱼”和长江保护法实施,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为鉴等方式,加强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危害性的警示教育宣传。充分运用法院官网、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动态、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传播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声音。通过巡回审判、直播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旁听等方式,扩大受众范围,提升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多次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梵净山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增殖放流等形式,以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阐释“听得进”的法理。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增强公众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



协作护绿乌江美

四年来,铜仁法院紧紧围绕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司法保护屏障的职责与使命,先后与贵阳中院、遵义中院、毕节中院建立乌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作保护机制,共同守护乌江生态环境;与重庆三中院、重庆四中院、遵义中院等两省(市)九家中院共同签署《乌江流域“2+7”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乌江流域实现生态绿色一体化保护;与黔湘渝执法司法部门建立《“锰三角”跨区域环境资源执法司法保护协作联动机制》,助力锰污染高标准治理和锰产业高质量发展;与重庆五中院、贵阳中院、遵义中院等两省(市)八家中院签订《黔渝中级法院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合力守护流域生态环境;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梵净山管理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梵净山世界遗产地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筑牢绿色铜仁生态安全屏障;德江法院会同十八家单位签署乌江流域湿地生态保护跨区域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框架;碧江、江口法检两院与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检察院共同签订《舞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下一步,铜仁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深入推进跨域司法协作,持续擦亮环资审判“金字招牌”,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

供稿:王电赏、谢梦景

监制:田海 |审核:马力 |编辑:余文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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