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民注意
这种车,正在严查!
近期
诸暨交警大队开展
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
专项整治行动
才提车2天
就发生交通事故
赵大爷(化名)在网上看到了四轮低速电动车广告,十分心动,便花了16000元下单了一辆四轮电动“白色小卡宴”。
一段时间后,赵大爷心心念念的这辆电动车终于到货了,然而就在第二天,他因为转弯没有看清楚,不小心碰撞了一辆小货车。
发生事故的四轮电动车
经交警判定,赵大爷负全责,而他的方向盘式四轮电动车经鉴定为机动车。最终,赵大爷因为无证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还得赔上修车钱。
“赵某这样的事故案例还不少,基本是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还有酒后无证驾驶四轮低速电动车被处罚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说,严厉打击低速电动四轮车违法上路现象刻不容缓。
查处225辆
有违法行为的低速电动四轮车
上个月起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开展“老头乐”上路行驶交通违法
专项整治工作
已在全市范围内
查处225辆
有违法行为的低速电动四轮车
同时对驾驶人开展教育宣传
签订安全承诺书
力争通过“教育+劝导+整治”等方式
严厉打击违法现象
非法非标车辆危险极大
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头乐”或“老年代步车”,因其便捷、价格相对便宜而成为不少老年人出行的首选。
然而,这些所谓的“老年代步车”不需要上牌、办理驾驶证或购买保险,属于非法非标车辆,存在显著的交通安全隐患。
在车辆设计上也存在不合理之处,例如车身狭窄、底盘轻、行驶时容易发飘倾斜。其刹车构件多采用抱刹设计,需要大力踩踏才能刹住,这对反应慢、力道不足的老年人来说存在极大危险。
此外,这类车辆的悬挂系统和轮胎配置往往也较为简单,无法提供足够的抓地力和支撑力,进一步加剧了行驶中的不稳定性。
还令人担忧的是,这些车辆在出厂后通常不会进行碰撞测试,车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带、气囊等,一旦发生碰撞,乘客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极易受伤。特别是对于老年人和儿童等脆弱群体,乘坐这样的车辆更加危险,事故后果往往更为严重。
更重要的是,这些车辆并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目录之内,因此无法满足注册登记的要求,从而不具备上道路行驶的合法资格。
图片来源网络
由于缺乏合法监管,驾驶者也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培训,增加了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的概率。
一旦发生事故,由于没有保险,受害者难以获得应有的赔偿,给个人带来额外的负担。
再次提醒
大家自觉远离低速四轮电动车
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千万不要为了方便
忽视了安全!
来源:诸暨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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