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重庆市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
网友
由于重庆市车流量大,人流量密集。
为了更好的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希望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落实以下几个意见建议。
1:实行电动两轮车统一上牌上户。做到一车一牌一户。
2:严格监督实施电动车车辆禁止驶入机动车道。
3:严查非法改装车辆。包括射灯,爆闪灯。容易影响到他人驾驶。加装雨棚,雨伞等。
4:严查刻意遮挡车牌
5:严格排查治理骑两轮电动车不戴头盔,闯红灯等行为。
官方回复
重庆市公安局
一是关于电动自行车上户的问题。对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两轮车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电动两轮摩托车或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领取机动车牌证后上道路行驶;符合国家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向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领取电动自行车号牌后可上道路行驶;对既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又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两轮电动车,不能申请注册登记,也不得上道路行驶。
二是对于禁止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的建议。由于我市受地形限制,中心城区仅高新区设置有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对于其他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区域,电动自行车应在机动车道距道路右侧边缘两米的范围内行驶。
三是对于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射灯、爆闪灯的问题。我局将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加强对非法改装门店查处力度和非法改装个人的警示宣传。
四是对于加装雨棚、遮挡车牌、不戴头盔、闯红灯等问题。我局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加大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加装雨棚、遮挡车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警示宣传和劝导查处,针对警情、舆情等反映的交通违法多发、集中区域,开展重点治理,规范行停秩序。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