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最近张律师为一件诈骗罪案件成功争取到了取保候审。
【体彩店店主被抓进看守所】
当事人是一位体彩店店主,他因“吃票”被彩民举报,直接被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名义抓捕。
案发后,他妈妈非常焦急,四处打听救援方法,了解到我辩护过许多的类似的成功案例,立刻联系到我,希望我和我的团队能为本案辩护,让一家人能赶在过年前团聚。
所谓“吃票”,就是体彩店店主在售卖彩票时,并没有如实向体彩中心上交全部购彩资金,而是自行坐庄。如果彩民中奖,老板按照官方赔率把奖金赔付给中奖人,但如果没人中奖,“吃票”的钱就进了老板的腰包。
【我向公安机关指出,本案绝不可能构成诈骗罪】
(一)当事人不存在虚构事实的行为,所隐瞒的真相也并非影响彩民决定投注与否的关键因素
一方面,尽管行为人在对外宣传时,可能没有如实告知彩民其未将全部购彩资金交到彩票管理中心,但是未如实告知不等同于虚构事实,在整个投注、中奖、承兑过程中均是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的。另一方面,从彩民的角度看,彩票经营者虽然隐匿了其“吃票”的真相,但是,其向彩民承诺了在中奖后能如数承兑,这对于彩民来说,在结果上与正规化的投注彩票并无二致。
(二)在主观上,当事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当事人占是要通过截留后私下“对赌”的方式,将本应输给体彩中心的购彩款纳入囊中,即占有的对象是彩民“本就应当损失的购彩资金”,也是利用彩票中奖率低、输多赢少的特征来进行获利,并不具有诈骗罪中直接非法占有、侵吞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
(三)当事人是截留未中奖的购彩款,而非直接占有购彩款,未给彩民造成直接损失
彩票经营者在彩民中奖后,会及时按照彩票规则与中奖彩民进行资金结算,而自己所赚的,是截留下来未中奖彩民的购彩资金。换言之,根据开奖结果,中奖彩民会一份不落得到奖金,未中奖的彩民本身也不会存在损失。但诈骗罪则是直接非法占有彩民的购彩资金,比如,通过下载盗版出票软件自行打印、伪造出票的行为,该种情形下,彩民根本不具有中奖兑现的可能性,直接侵害了其财产权益。
【当事人获释,过年回家,让家人安心】
拿到取保通知的那一刻,当事人的母亲喜极而泣,对我连声道谢。
【结语】
“吃票”行为虽然干扰了正常的彩票经营秩序,但从法律角度分析,应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或者赌博罪,而非诈骗罪。如果办案机关误把罪名定成诈骗罪,会导致当事人承担更重刑责。
作为辩护律师,我们的专业价值就在于第一时间找准辩护方向,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文/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家豪律师办理的不少案件在全国具有影响力,曾多次被CCTV报道。全平台粉丝上百万,拥有众多百万播放量的普法视频。
张家豪律师带领团队集体作战,团队律师共办理上百件的刑事案件,大量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例。另外,智豪律所是全国范围内知名的专注刑事案件的律所,处理过上万件刑事案件,经验丰富、成功案例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