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普陀区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活动来啦

具体内容如下

️️️

活动对象

个人消费者

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予以新车实际销售价格4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新车价格以在我区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

*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

申领流程

消费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参与活动的门店,用指定支付方式购买电动自行车,参加补贴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可到门店详询。

活动启动时间及参与活动门店见后续公告。

普陀区商务局现面向全社会征集

有意愿参加2025年普陀区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活动销售单位

符合什么条件的销售单位可以参与?

如何报名?

一起来看!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公告)

关于征集普陀区2025年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销售单位的公告


活动介绍


申报时间

2025年2月28日-3月7日

申报条件(销售单位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在我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主体,在我区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相应销售资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

2.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无公安、市场监督部门行政处罚记录(若参与活动中被处罚,则自动取消活动资格,仅可领取处罚前产生的补贴);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3.能做到加强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4.具有交警部门认定的有上牌资格的销售点。

5.经营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经营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0平方米,具备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单独区域。

6.消费者交售给销售单位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交由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回收企业报废处置。收回拆解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做到“一日一清”,同时应与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签订回收协议。

7.保证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所收回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未经销售门店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和骗补。

8.保证销售的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价格,不高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前1个月内本单位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先涨价再补贴,接受消费者监督。

9.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能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台账的整理(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表、汇总表、销售明细清单、购车发票、车主身份证原件照片等补贴申领材料),自愿接受商务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

10.接受有关监督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牵头部门的工作指导,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11.开具单品正规发票。每张发票对应1辆电动自行车,不得将多件商品一起结算。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包含政府补贴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扣减旧车回收金额)。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姓名。发票开具方应与申报主体一致,发票中销售商品的名称要规范,明确商品的品牌、型号等内容,备注享受的政府补贴金额。

12.各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应该完善和满足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需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单位报名表(附件1);

2.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单位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与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回收企业签订的至少1年以上的合作协议。(车架、电池分开提交不同回收企业的需提交各自对应的回收协议)

5.具有交警部门认定的有上牌资格的销售点的佐证照片(电动自行车登记验查区照片)。

6.销售门店门头照片1张、经营场所内照片2张;

7.销售主体需提供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签订的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复印件,其中品牌经销商需提供品牌企业的授权书,经营多个品牌的均需提供;

8.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佐证营业面积的材料;

9.提供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暂存区域的佐证照片;

10.提供信用信息情况。企业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浙江可查询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个体工商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11.一般纳税人证明(一般纳税人企业查询途径为:电脑登陆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模块,输入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查询】按钮。);

12.商品报备表(销售价格不高于基准价格,后期如需调整需向市监部门备案)。

活动报名流程

(一)单位申报

根据单位自愿报名原则,有意愿参与活动的单位在报名时间内将纸质报名材料报送至单位注册地所在镇街或管委会经济贸易发展办公室(经贸办)。各镇街、管委会联系方式:

六横镇:0580-6081650;桃花镇:0580-6061356;

虾峙镇:0580-6056328;东极镇:0580-6048018;

沈家门街道:0580-3012578;东港街道:0580-3095817;

展茅街道:0580-6206513;

蚂蚁岛管委会:0580-6667060;

白沙岛管委会:0580-6635328;

登步岛管委会:0580-6669338。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由单位注册所在地(镇街、管委会)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送至普陀区商务局。镇街、管委会确认盖章后每家单位全部材料按清单顺序扫描后同步发送至区商务局内贸科工作人员浙政钉。

(二)部门审核

区商务局确定参与单位后将名单向社会公示。

其他需知


上述内容如有调整,以后续公告为准。

舟山市普陀区商务局

2025年2月28日

>>销售单位请扫下方二维码<<

附件1-2

附件1

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销售单位报名表

附件2

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

销售单位承诺书

更多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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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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