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家小孩被高空抛物砸伤,广州一家长起诉物业一案,有了最新进展!一起来看看事情发展吧~
家住广州市越秀区的七岁女童小花(化名)在小区内被从天而降的瓷砖砸中,然而却无法查明肇事者。无奈之下,小花母亲于2024年10月将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记者从女孩家属处获悉,该案于2月26日下午2点半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持续2小时。在庭审上,原被告双方就事情发生经过、必要安全保障义务、高空抛物监控安装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交锋,目前本案仍在审理当中。
据此前媒体报道,2024年9月1日17时许, 小花与其他小朋友在小区内公共平台玩耍期间,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瓷砖砸伤,导致鼻子受伤、脸部出现血瘀红肿、眼镜被砸坏。
事件发生后,小花先后到广州市妇儿医疗中心、广东省人民医院就诊,且小花家长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并与小区的物业公司联系, 但由于物业公司未能提供有效监控录像,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协助警方,至今无法查明肇事者。
由于迟迟无法查明具体肇事者,小花家长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负有维持小区秩序,保障小区基本安全的义务,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理应及时消除, 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以及在小区内增设高空抛物监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安装高清摄像头于小区公共区域关键位置,消除安全隐患。
物业公司答辩称,其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坠落物属于房屋外墙的瓷砖脱落所致,而该小区是房改房,没有维修基金。由于没有维修基金,物业公司无法对外墙进行修缮。 至于安装摄像头,物业公司回应表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为0.85元/月每平方米,长达十年没有上涨,维持经营本身艰难,若需要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相关费用应由业主自行承担,物业公司没有能力也不应该承担摄像头安装费用。
记者获悉,在此次诉讼中,小花家长主张的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其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强化监督管理,防止下一个受害者的出现,为此主要诉请要求物业管理公司采取消除危险、停止侵害的责任承担方式,提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在公共区域关键位置增设高空抛物监控系统。
目前本案仍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