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 韦衍行

自3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施行。这是继2002年文物保护法修订以来的第二次修订,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有何亮点,如何协调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关系?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和业内专家。

坚持“保护第一”

文物不可再生也不可替代,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健全完善文物保护相关制度机制,加强文物保护和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为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坚决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统筹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明确要求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把保护文物放在第一位。

据介绍,此次修订系统凝练总结文物工作特点和规律,增加“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妥善处理城市改造、建设开发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同时,增加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推动不可移动文物从重点保护到全面保护;明确文物普查调查制度,全面掌握文物资源及保护情况;建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制度、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深化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理念。


2024年9月,河北武安正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人民网记者 韦衍行摄

该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通过法律制度更好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旅游发展的关系,防止建设性破坏和过度商业化,“依托历史文化街区、村镇进行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的,应当严格落实相关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控制大规模搬迁,防止过度开发,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

推动文物有效利用

在不久前结束的春节假期,从苏州的平江路,到福州的三坊七巷,再到广州的永庆坊等,无不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同时,“到博物馆去”也正成为社会新风尚,2024年全国博物馆接待观众超14亿人次。

可见,神州大地上俯拾皆是的文物资源,日益成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重要方面。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提出,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有效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


2024年10月,游客正在故宫博物院参观展览。人民网记者 韦衍行摄

为了更好发挥馆藏文物作用,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文物收藏单位应当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博物馆应当合理确定开放时间和接待人数并向社会公布,采用多种形式提供科学、准确、生动的文字说明和讲解服务,在满足人民文化需求的同时,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此外,为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建立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管所、考古遗址公园等单位,应当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讲解,充分体现文物由人民创造、为人民享有、被人民传承的理念。

护航流失文物“回家”

简洁庄重的西周丰邢叔簋、色泽鲜艳的新石器时代马家窑文化彩陶、花样精美的圆明园石柱……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流失海外的文物“落叶归根”,激发着中华儿女的爱国热情和文化自信。

海外流失文物追索是一项世界性难题。此次修订在第六章“文物出境进境”中新增1条(第81条),是我国首次以立法的方式对文物追索返回工作进行规定。


图为新石器时代马家窑文化彩陶,是2024年11月意大利返还的56件中国文物艺术品其中之一。国家文物局供图

流失文物追索工作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霍政欣告诉记者,有关条款明确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是追索非法海外流失文物的主责单位,同时规定其有权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追索工作,是首次以法律形式构建起我国追索流失文物的工作机制。

普遍存在于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法律上的时效制度,是追索流失文物的重要阻碍之一。霍政欣认为,此次修订提出“国家对于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保留收回的权利,且该权利不受时效限制”,为突破时效制度形成的法律障碍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订明确国家加强文物追索返还领域的国际合作。这是一个重要的思路变化。”霍政欣说,近年来,我国已从原来的文物流出国转变为兼具文物流失国与文物流入国双重身份的国家,“这一变化要求我国为返还非法流入的外国文物提供国内法依据。可见,《文物保护法》第81条的规定,不仅是我国增强运用法治手段推动流失文物追索返还的重大立法举措,也是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履行有关国际条约义务的重要体现。”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