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直面当前养老服务覆盖窄、价格高、质量参差不齐的痛点难点,通过六大类具体措施构建了涵盖政府、市场、家庭、社会的普惠养老服务多元共济发展格局。在我国老龄化水平突破22%的当下,《措施》不仅是对民生关切的及时回应,更有利于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补缺型”到“普惠型”的转型。
当前,普惠养老服务发展进程中存在三大挑战。第一,总量短缺与结构不平衡并存。在普惠养老服务总量供给不足的同时,城乡、区域、服务类型的结构性问题尤为突出。第二,资源闲置与资源错配交织。在机构养老床位大量空置的同时,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居家社区养老资源紧缺。第三,监管与服务质量仍待优化。养老服务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照料专业人才短缺增加了养老服务质量挑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普惠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措施》从三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破解这“三大矛盾”。一是养老服务网络“横向到边”。《措施》强调在满足失能、失智老人照护的基础上,通过政府、企业、家庭、社会的多元协同机制和智慧化手段,积极拓展普惠养老服务的覆盖面,为更多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生活服务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服务。二是养老服务资源整合“纵向到底”。通过盘活现有闲置资源解决养老服务资源不足的难题。推动在适合改建或转型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闲置用房、学校等存量资产的基础上建设普惠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农村地区通过改造提升原有敬老院、闲置校舍等,集中建设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三是价格和监管机制“刚柔并济”。《措施》强调要健全服务机构价格形成机制,在充分考虑普惠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可负担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公办机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社会办机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通过设置参考区间等方式加强引导。同时,健全省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服务质量不达标、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明确界定政府和市场的功能边界,是推动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基本前提。政府承担着监管者和引领者的双重角色,主要责任在于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一方面,政府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普惠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对机构资质、收费透明度和设施安全等实施动态监测。另一方面,基于“政策引导+资源撬动”的方式,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彩票公益金等渠道加大政策扶持与投入,平衡养老服务的普惠性与可持续性。
企业是普惠养老服务发展与创新的主力军,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技术赋能和模式革新提升服务效率。通过连锁化、集团化经营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激活银发经济产业链,降低养老服务的运营成本。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化手段,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康复训练、健康监护等设备的普及和使用,实现养老服务的精准化与智能化。
从更长远来看,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需要着眼以下三大领域重点推进。首先,织密社区居家服务网,持续推进“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嵌入、下沉到社区中,充分开放康复护理、老年食堂、活动场地等设施和助餐、助浴、日间照料等生活服务。尤其对农村地区,加快盘活现存闲置资源,补齐养老服务资源短板。
其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形成不同经营主体的协同发展效应。充分发挥央企、国企的品牌和资源优势,在服务内容、设施运营、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激励民办企业通过“物业+养老”“医疗+养老”等模式拓展服务场景,尤其鼓励其扎根农村举办互助型普惠养老服务机构。
最后,强化科技赋能,推进现代科技在养老领域的推广和使用。支持企业开发低成本、易操作的适老化智能穿戴设备,降低家庭、社区照护负担,提高养老服务效率。搭建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进资源调配、需求匹配、质量监控的“一网通办”。
(本文作者:石智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人口与健康研究中心主任;王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口与健康研究中心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