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王莹/文图


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践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通过“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握手言和,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原告长期为被告供应各类中药材,双方一直保持着业务往来,但在近期货款结算时,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原告货款共计21余万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货款未果,遂诉至唐河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景玉焕受理该案件后,严格按照《意见》中的规定,立即启动“先行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中,被告承认欠款事实,但其确实面临资金紧张问题,而原告则表示需要这笔货款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为了打破僵局,调解员组织多轮“背对背”和“面对面”调解,倾听双方诉求,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一方面,向被告阐明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原告从长远合作角度出发,考虑被告的实际困难,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经过调解,被告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并在调解员的监督下,当场履行了所欠的全部货款。至此,这起困扰双方的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编审:钟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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