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点工作任务加以推进。民航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推进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为内涵的高质量行政执法,是服务保障民航行业健康发展、融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意。
一、充分认识高质量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
(一)高质量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不断深入,国家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更高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题论述,并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方面作出重点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指明了行政执法改革的具体方向。民航行政机关必须牢牢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为抓手,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担当尽责,用法治为民航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高质量行政执法是民航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民航行业呈现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民航市场持续快速增长,但也面临复杂严峻的国内、国际安全形势和风险挑战。安全是民航业的生命线,民航行业必须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同时,作为国家重要战略性产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民航在新发展阶段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高质量行政执法在强化民航安全监管、规范民航市场秩序、提升民航服务质量中具有重要作用,能够有效保障民航行业安全稳定,促进民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高质量行政执法是民航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国已加入多个国际民航公约,并形成了以《民用航空法》为龙头、100余部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的民航法规体系,加上民航局及地区管理局发布的大量规范性文件,构建了较为完备的民航行政管理制度框架。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建设成效,必须持续推进高质量行政执法,充分发挥民航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并通过实践不断完善民航法规体系,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民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客观看待当前民航行政执法面临的困境
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近年来,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在民航行政执法过程中还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民航业具有国际化特征,中国作为国际民航组织的缔约国,恪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是其义务。在中国民航法治化发展的起始阶段,直译转化国际民航规定是通行做法,并以此奠定了中国民航的法治基础。但是随着时代和行业的发展,目前部分规章与我国传统法律体系中的立法体制、法律结构、语言表达等有所区别,还需要进一步优化提升,以适应新时代中国民航的发展。二是执法环境复杂。民航行业高度专业化,并且行政相对人体量大、跨区域运行多,天然存在行政执法难度大的特点。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民航业也在不断创新和变革,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行政执法面临更大挑战。三是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民航行业系统性强、进入门槛高,行政相对人较为单一、固定,在长期的共同工作中容易出现“熟人社会”现象,部分行政相对人行政级别高、体量大,监管执法难度较大。
三、推进民航高质量行政执法的思考和建议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民航高质量行政执法是维护民航行业安全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关键环节,需要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行政执法协调保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发力,久久为功。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在目前的法律法规基础框架中,增强中国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的系统协调性,能够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执法依据。
一是做好与国际民航立法的顺畅衔接。加强与国际民航组织等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民航公约、规则、标准等的制定或建议,增强中国在国际民航发展中的话语权,提升国际相关规则规定与中国实际情况的契合度。二是完善我国民航的立法体系。民航行业系统性强,要在与时俱进制定、修订法律法规规章的同时,加强不同阶层法律规范之间、各专业法规标准之间的一致性审查,并建立有效的法律解释机制,制定定义、适用方法、冲突解决等规定,为执法工作提供有效指引。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管理要求。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对规范性文件是否超越法定职权、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存在无上位法依据设置限制性条款、是否违反公平竞争规定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在备案时对管理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管控规范性文件违规风险,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注重内外联动,建立行政执法协调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内部评估、外部协作、社会监督的整体性、系统性的协调保障机制,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
一是建立健全执法效果评估体系。结合法律法规对执法工作的要求,从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效果等方面明确执法标准,为执法人员提供行为规范。通过谈话询问、抽查执法工作记录、开展执法数据分析等方式,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执法评估结果运用,将发现的执法问题与能力评定、绩效考核相挂钩,激励执法人员不断提升执法质量。二是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联动。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之间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共享互通相关执法信息、案件线索,就跨区域案件、重大疑难问题加强讨论协商、提供支持协助,加强执法协作。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联动,如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推动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与国家安全、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强化对航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置。三是鼓励公众参与执法监督。依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民航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拓宽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收集、处理违法违规线索并反馈和公开处理结果,运用社会力量促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及执法手段关乎行政执法效能,需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强化科技支撑,筑牢高质量行政执法内部根基。
一是强化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自觉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完善内部综合考评机制,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倒逼执法人员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保障执法工作合法规范。通过联合检查、跨地区交流、基层岗位锻炼等方式,促进民航行业内交流借鉴执法工作经验,形成不同地区、部门执法人员取长补短、综合提升的良性循环。三是推进科技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建立民航行业大数据平台,统一对接收集各类运营数据,通过综合分析研判,提前发现潜在风险点,为执法工作提供方向和重点。整合完善民航行业监管执法系统,有效衔接各类监管信息平台,打破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壁垒,实现行政审批、行业监管、行政处罚、信用评价一体联动,切实发挥执法数据在行政决策、行业监管、优化服务、权力监督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作者:龙文婷 单位: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
编辑|李季威
校对|张 彤
审核|韩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