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着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走访辖区内吉林省净发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创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4家企业,提供司法支持,交流行业经验。
企业一:吉林省净发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该企业于2022年9月整合成立,紧紧围绕“承担国有资产投资、运营职能、代表管委会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职能定位,聚焦深耕“城市建设、影视文旅、现代农业、城市运营、金融资本”五大板块,是净月高新区构建产城融合新格局的中流砥柱。
交流成果:
第一,加强法院拍卖财产沟通机制。对法院拍卖的辖区内大型资产,以府院联动方式第一时间与净发集团沟通交流,维护辖区优质资产高效利用。
第二,加强司法信息沟通。对合作企业涉诉涉执情况提供司法帮助,避免市场经营法律风险。
第三,开通司法服务绿色通道。对辖区国有资产涉诉涉执案件提供服务绿色通道,缩短案件用时。
企业二: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2012年,由长春燃气和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占股。业务范围包括以天然气为主要能源的采暖、制冷、冷热电三联供,合同能源管理,商业综合体热水、蒸汽供应,光伏发电、储能及清洁能源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应用等,是一家历史悠久、国资控股,新质生产力的代表企业。
交流成果:
第一,开通服务绿色通道。对企业经营中合同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提供帮助,避免纠纷产生。
第二,帮助绿色经济发展。企业属于起步阶段的新兴产业,净月将持续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菜单式”司法服务,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难题。
第三,联合进行调研。借助法官进网格、普法七走进等活动,与供暖社区对接,了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企业三: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2000年6月,前身为吉林省证券公司,2007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全国第四家上市证券公司。公司是拥有全业务牌照的综合证券服务商,在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9个大中城市设立了140余家分支机构。
交流成果:
第一,帮助加快案件执行进度。某些被执行企业股票存在退市风险,企业与法院及时沟通,及时处置,避免损失。
第二,快速协助法院处置涉案股票。帮助法院协助执行内容,快速处置被执行人股票。
第三,开展普法宣传。法院与企业联合开展主题宣传,维护金融安全,提示投资风险。
企业四:吉林省创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该企业于2010年经省政府批准,由省工信厅牵头创业引导基金,通过基金引入域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支持信息产业和成长型企业发展。公司隶属省担保集团,是省担保集团的一级子公司,持股比率100%。企业前期按照省政府引导基金扶持光电产业和中小民营企业,后期按照市场化投资,目前,基金规模为5.05亿元。
交流成果:
第一,加强多元解纷。鼓励企业在被投资主体所在地进行诉讼、执行,提高执行变现效率。
第二,强化被投资主体审核。通过法院涉诉、涉执信息反馈,评估被投资主体法律风险。
第三,为被执行人融资提供平台支持。若被执行人为优质企业,苦于融资困境,引导其到创新企业投资平台融资。
一直以来,净月法院执行局在高效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同时,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畅通涉企案件法律维护衔接,切实抓好暖企安商政策落实。下一步净月法院执行局将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找准法院工作与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继续践行“如我在执”理念,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长春净月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