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住院把病床睡塌被要求赔1800# 2月24日,江西上饶,有网友发视频称,弟弟在横峰县人民医院住院期间把病床睡塌了,被要求维修赔偿。病人家属廖先生表示,医院保卫科的人称床的价格是1800元,医院可能觉得是小孩子调皮故意搞坏的,自己未接受医院要求维修赔偿,警察说可去法院起诉处理。卫健委回应住院睡塌床被要求赔1800元:如果不是故意或大力破坏的话,正常使用不用赔偿,具体情况还会再调查一下。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关于此事到底该不该赔呢?我来为大家分析一下: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服务提供者(在此案例中为医院)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设施(包括病床)处于安全、可用的状态。这意味着,如果病床的损坏是因为其本身质量问题而非病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医院无权要求病人支付维修费用。

同时,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如果公共场所管理人(如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病床的损坏是因为医院未能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所导致的,那么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病床的损坏是因为病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如过度跳跃、猛烈撞击等)造成的,那么病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病床的损坏并非因为病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是因为病床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如床架老化、连接处松动等)或医院未能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如未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检修)所导致的,那么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病人无需赔偿。

民事纠纷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无论是病人还是医院,都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例如,病人可以提供病床损坏的照片、现场目击者的证言等证据来证明病床的损坏并非因为自己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医院则可以提供病床的检修记录、质量合格证明等证据来证明病床的损坏并非因为医院的原因。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欢迎发在评论区,关注我,每天学点法律知识,我是李肖峰律师,立志做一枚只说真话的靠谱律师,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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