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妈在断缴医保期间生下二胎
根据规定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一时不甘心,铤而走险修改了生育时间
成功骗取生育津贴2万余元
最终让自己身负刑责
日前,由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法院审理后,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30岁的朱某系乐清人,2016年10月开始缴纳乐清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4月至2022年11月中断缴费。2022年10月,朱某生下二胎,但听闻断缴医保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就几个月没交医保,应该没事儿吧。”朱某舍不得丰厚的津贴,她想,“我补缴一下应该就能领到。”于是朱某在同年12月份补缴了医保费用并继续参保。
2023年,朱某先后2次在浙里办上传材料申请生育津贴,但都被退了回来,给出的理由是朱某未按时缴纳医保,断缴期间无法享受医保津贴。朱某越想越不甘心,“虽然我确实在断缴期间生了孩子,但之前也缴了六七年啊。”朱某某越想越不甘心,“拿不到补贴,我岂不是吃了大亏!”遂动了修改材料申请生育保险金的歪心思。
2024年4月,朱某先将原来的出院记录及生育登记凭证扫描到手机上,再将出院记录上的入院时间、出院时间及生育登记凭证的生育时间、落款时间中所有2022年都修改为2023年,之后再次在浙里办上传申报,结果没两天就申请到了津贴两万余元。不过并没来得及庆幸多久,同年8月,朱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朱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退还津贴。
2024年10月,该案移送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理后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生育津贴,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诈骗罪。同月,乐清市检察院依法以朱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Law
检察官说法
生育津贴政策是为因育离岗妇女提供的生活保障,其申领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本案中朱某生了孩子不假,但根据相关规定,由于她在医保断缴期间生育,并不符合申领生育津贴的条件。朱某错就错在一时贪心,用提供虚假材料的方式获取了其本没有资格领取的生育津贴,才会受到刑事追究。
文丨 周旭诚 黄浩然 编辑丨郑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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