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2月24日电(记者秦海峰)记者24日从江西省人大获悉,新修订的《江西省公路条例》已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路是覆盖范围最广、服务人口最多、公益属性最强的交通基础设施。“原《条例》自2015年12月施行以来,对保障我省公路建设与养护、维护公路安全与畅通,促进公路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原《条例》有些条款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需要对其中一些内容进行修订。”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修订后的《条例》共九章七十四条,内容涵盖了进一步明晰公路管理体制、强化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强化公路安全保护、提升高速公路运营服务品质、促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以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六个方面。其中,特别强调了交通执法坚持宽严相济,对“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行为、恶意扰乱科技执法、产生严重安全隐患和危害后果等行为,依法加强打击,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同时,力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适当降低行政执法处罚幅度,细化超限运输轻微违法处罚标准,对不超过车货总质量20%、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