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周末,国家医保局连续公布了四川、江西两地商业贿赂案件。
通报内容显示,四川某医院原药剂科主任王某利用其职务之便,在医药采购、医疗设备引进等环节为其亲属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另一案件是不法商人花式行贿,医务人员甘愿被围猎,甚至主动“合作”,大肆破坏公平的市场环境,极大增加群众的就医负担。
2024年国家纪检部门组织专项行动,通过严查“医吃医、套取医保基金等腐败问题,狠刹吃回扣、收红包”等行业歪风,全国共立案5.2万人,处分4万人,移送检查机关26334人,留置处级以上干部675人。
国家医保局曝光这两起案件,给行业内再次敲响警钟, 也反映了当下的反腐调查重点。
匿名举报信揭开家族式腐败
本次通报的第一起案件,源自一封匿名举报信。
2021年,有关部门接到举报,举报对象是四川省某医院原药剂科主任王某。据举报信内容,2004年,王某的妹夫想让自己的公司成为医院的供货商,该医院销售其代理的药品。
虽然王某一开始犹豫,但在妹夫和家人的反复劝说下终于答应。于是在2004年至2019年之间,王某在药品采购和入库、更换新品种药、供药回款上给妹夫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药品供应商所送现金共计258万元。
这一案件在2021年被曝光。尽管国家医保局并未通报行贿及受贿人的具体姓名,但健识局从以往纪检部门通报的内容中,发现了一宗高度重合的案件:
2021年5月,四川省甘孜州纪委监委消息称,甘孜州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王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甘孜州人民医院纪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甘孜州监委指定管辖,稻城县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这则通报和国家医保局本次通报的案例信息高度吻合。纪检通报显示:2004年至2019年,王波利用担任州医院药剂科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采购和入库、更换新品种药、供药回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多个药品供应商所送现金共计258万元。在接受调查时,王波已从该医院退休近两年。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王波落马后,医院、医保部门、法院多部门配合,挖出了给王波行贿的3家药品生产企业及涉案产品,包括注射用头孢西丁钠(1.0g)、注射用头孢替唑钠(1.5g)、注射用头孢替唑钠(2.0g)、注射用头孢唑林钠(1.0g)四款。案件曝光后,涉案企业下调了药品挂网价格,并通过公益捐赠的形式退回不合理收益72.4万元。
一场对医务人员的“围猎”
国家医保局通报的第二案,是有关医务人员被商人“围猎”的真实故事。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通报显示,行贿人罗某为了承接医院的药品业务,销售期代理的美洛西林钠、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和头孢替安等药品,与江西省某医院院长熊某达成口头协议:将药品销售获得的利润一半返还给熊某。熊某打招呼后,罗某顺利打通医院采购的各个环节,给用药医生发放约20%至30%的回扣。
2008年至2021年,通过上述三款药物罗某就获利过千万。
当搭上熊某这层关系之后,罗某又将代理产品的触角伸向医疗器械。院长熊某帮罗某在医用耗材采购、总务采购方面提供便利,通过7家公司开票配送吻合器、医用床等耗材和设备,获取的利润同样平分。2008年至2021年间,罗某获利570万元。此外,罗某还涉足熊某所在医院的基建工程:总采购量为240余万的医用家具采购项目中,罗某要求供货商分润100万元。
罗某通过长达十年的利益输送,构建起覆盖药品、耗材、基建的全链条腐败体系,权力与资本的畸形共生。最终,他因行贿罪、贪污罪、串通投标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没收违法所得。
熊某逮捕的决定在更早前已由中国检察网公布,2021年9月,中国检察网发布了一则决定逮捕的通知:熊汉鹏(正处级)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落马前,熊汉鹏任江西省中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他曾在2014年获得过江西省首届十佳好院长称号,是江西省胸外科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21年12月江西省纪委通报过:2013年至2021年,熊汉鹏多次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3.8万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这两起案件之所以典型,都是因单一行贿对象引发的系列腐败案件。从案件脉络不难看出,行贿者一旦打开突破口,就不是一家药企、一个品种那么简单,往往利用和医院负责人的独特关系,一步步扩展到设备企业代理、工程建设等“油水”更大的领域。腐败往往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发展到最终覆水难收,再知名的医生、院长,都可能因为一个行贿者就身败名裂。
可以确定的是,2025年医院、药企以及医药供销环节上的各个环节都将迎来更加严厉的监管风暴。
撰稿丨雷公
编辑丨江芸 贾亭
运营|王苗嫦
插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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