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杨惠
2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GB19644-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乳粉行业将迎来全面升级。新旧国标的更替,到底有哪些变化?
新国标相较旧国标,在术语定义、感官要求、技术要求及产品标识等多个方面进行修订和完善,可更科学、严谨地保障乳粉和调制乳粉的产品质量安全。
标准名称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在术语定义方面,新国标扩大乳源范围并限定了品种使用要求。新国标中将“生牛(羊)乳”改为“生乳”,将奶畜的种类从牛、羊扩展到包括牦牛、骆驼、驴、马等特色奶畜,扩大了标准管控范围,填补了特色奶畜乳粉标准的空白。同时为防止掺假行为,标准定义用“单一品种”来限定乳粉、调制乳粉的主要来源,并强调调制乳粉的其他原料也不能含有其他品种的全乳、脱脂及部分脱脂乳,要求来自主要原料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增强了标准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在技术要求方面,新国标修改了乳粉色泽要求及感官检验方法。乳粉色泽要求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乳黄色,新增“乳白色”描述。同时修改了感官检验方法试样容器及检验条件。对于理化指标,新国标更新了脂肪、复原乳酸度检验方法,修改了蛋白质、脂肪及水分的单位,新增各类奶畜产品蛋白质、脂肪及复原乳酸度限量要求。对于微生物限量,新国标保留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指标,限量数值不变,仅改为以科学记数法表述。同时,首次提出对于添加活性菌种的乳粉产品,其活菌数应至少达到106CFU/g,确保产品品质,保证消费者权益。
为了加强乳粉监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并明确乳粉真实属性,新国标新增了乳粉和调制乳粉的标识要求。产品需标注为“乳粉”或“调制乳粉”;牛乳粉可标为“乳粉”或“奶粉”,而其他奶畜来源乳粉需注明奶畜品种,如“羊乳粉”或“羊奶粉”;调制乳粉亦有类似标识规定,强调主要奶畜品种信息。
综上所述,新国标的发布提高了乳粉制品行业的准入门槛和生产规范要求,生产企业需要积极应对标准的变化,对现有产品线进行合规,从原料、配方、工艺等方面进行改进升级,确保产品能够满足新标准的要求,同时还需及时更新产品包装及标签标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消费者的需求。
市场监管部门应全面了解新国标的要求,将特色奶畜品种乳粉产品纳入监管范围,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之前特色奶源乳粉产品由于缺少相应的质量标准,市场相对混乱。新国标实施后,特色奶畜品种乳粉产品的标识更加规范透明,消费者在选购此类乳粉产品时可通过产品标签标示、执行标准、配料表信息来更好地辨别乳粉品种和产品类型。
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