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有网友发帖称,这真是一个好消息!当年我就是因为上学把户口迁出的,曾经想迁回还得需要全村各家人签字,觉得太麻烦了,我就放弃了。现在我孩子遇到和我同样的问题,我老公是农村户口,孩子也是,可是为了上学孩子户口不得不迁出来,落在我的户口上,这下好了,以后可以落回去了!户口这事耿耿于怀好多年了,这个新政策一出来,终于把心放肚子里了。
- 这究竟是咋回事?
2025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生效。根据该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上学、服役、务工、婚姻等原因,户口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除公务员(不包括聘任制公务员)外,家里仍有房屋或土地的(承包地,自留地等),经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将户口迁入农村,重新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其他村民同样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包括依法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参与分配集体收益、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等。
-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议论纷纷。
我们来看看网友们的评论和观点:
“经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这句话是关键。
我好像是96年左右把户口迁出来的,意思是我可以把户口重新迁回村里吗,我村里田、地、山林、房子都有,我们湖南是统一的吗?
89年考上大学户口迁出去了,教师,农村还有宅基地,可以把户口迁回去吗?
告诉你们吧,我00年结婚了,现在两个孩子,一个01年的,一个07年的。现在一家四口人只有我老公有6分地,一家人全是农业户口。你说好笑不?
为什么还需“经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万一不同意呢?
当时我姐去镇上读书,要走读,可以省钱,没钱住宿呀。学校说要要把户口迁到镇上才可以。迁出去了,后面成了我妈的心病,后来找了村里十个人签字,终于签回去了。
如果不是我村,我同意,如果是我村,我不同意,我同意了就是要把我们村集体的东西分给你一份,别老想着甘蔗2头甜,政策是政策,实际是实际,不带利息随便,牵涉利益的东西,你觉得可能吗?
我是 2001 年读书时户口被转去学校的,现在户口还在学校所在区域内挂起的,每年农村直补,承包分钱都有份,按照现在这个办法户口可以转回去吗?
- 值的注意的是,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e公司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其中提出,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推进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
关于回村建房这个话题,一方面是允许之前从农村走出去的人可以选择再次将户口迁回农村,另一方面禁止城镇居民及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两者一对比可谓意义深远。
经济从前些年的高速发展到现在的中低速发展,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尤其是在当前消费降级,失业率攀高的背景下,国家允许之前从农村走出去的人再次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并获得农村户口享有的一系列权利,这是为预防经济的不确定性而提前做的统筹安排,虽然有‘留不下的城市’,但至少有‘回得去的农村’以安身立命。
这一点,特别是对于广大的因求学而离开农村的大学毕业生而言,这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因为,他们有人一旦在城市里求职就业不顺利,他们还可以退居自己的出身地,还可以扎根老家发展。这不仅仅是安身立命,甚至可以拉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广大的农村,可以说是大有可为。
而禁止城镇居民及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则是为了防止历史上出现的土地兼并再次上演,保障农村人口这最后赖以生存的基本盘。这就是打下一阵“预防针”,防止某些人的“为所欲为”。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