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体检,
体检结果为双肺“未见异常”,
可事后他却被确诊肺癌晚期!
这就说明体检存在漏诊的情况,
男子一气之下起诉体检公司,
来看看体检机构最终赔了多少……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起因体检漏诊引发的纠纷案件。涉案体检机构因未能及时发现原告肺部病变,导致其错失最佳治疗时机,被判赔13.7万元。
案情显示,某公司与慈某公司于2019年签订了委托体检合同,约定由慈某门诊公司为该公司员工提供健康体检及健康管理服务。同年11月,陈某作为某公司在职员工,到慈某门诊公司参加单位体检,体检结果显示双肺“未见异常”。
2021年4月,陈某再次到慈某门诊公司参加体检,检查报告反映,左上肺内实性结节灶性质待定,建议随访复查,左上肺叶内部分支气管扩张。
随后,陈某到肿瘤防治中心进行多次检查并住院治疗。2021年6月,陈某出院,出院诊断为左上肺低分化腺癌pT2aN2MO IIIA期。
陈某将慈某公司、慈某门诊公司告上法庭。陈某认为,慈某门诊公司未能在CT检查时及时发现异常,对其影像诊断存在漏诊的过错,使其错失最佳治疗时机,影响治愈率和生存机会,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约35.6万元。
慈某门诊公司辩称,健康体检只是对身体情况的一般性评估,而非针对确诊疾病提供治疗方案,且受限于疾病的复杂性和医疗技术手段,体检难以做到确切发现疾病线索,不能将体检机构等同于一般临床医疗机构。慈某门诊对陈某的两次胸部检查均符合诊疗规范,并在第二次检查后告知其肺部异常,建议专科诊治,检查行为与建议均无不当。
慈某公司则辩称,慈某公司为慈某门诊公司股东,与陈某之间不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也非体检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责任。
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认为陈某的第一次体检胸部CT显示其肺部存在一实质性结节,并在第二次体检时发现其较之前稍增大、圆凸,可推断为同一病理分期。体检机构对陈某的影像诊断存在漏诊过错。
经天河法院审理认为,慈某门诊公司存在漏诊,导致陈某错过最佳治疗时期,产生额外的医疗费支出,遭受精神痛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法判决慈某门诊公司赔偿陈某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约13. 7万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案件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