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因旧房加装电梯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引发市民关注。该案聚焦加装电梯费用承担及权利归属问题,法院判决明确房屋买受人对共有电梯享有法定权利,为类似纠纷的化解提供了司法参考。
据了解,2022年2月,市民陆女士与钱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钱女士购买徐汇区某老旧小区房屋。交易时,该楼栋加装电梯工程已进入围护结构施工阶段。陆女士在交易过程中告知钱女士其已支付电梯分摊费用,并承诺电梯建成后即可正常使用。然而,2023年11月电梯启用后,因钱女士无法提供费用支付凭证,居民自治组织拒绝向其发放电梯卡,导致其日常出行受阻。钱女士认为陆女士存在隐瞒行为,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电梯权利归属并索赔违约金。
法院审理认为,加装电梯作为楼栋共有设施,其共有权随房屋所有权一并转移。钱女士已通过产权登记成为房屋权利人,依法享有电梯共有权,无需原房主配合即可申领电梯卡。但法院同时指出,双方在合同中未明确分摊费用是否包含在购房款中,结合交易时电梯工程进度及付款惯例,推定房款已涵盖相关费用,故驳回违约金诉求。
资料图
针对此类纠纷,徐汇法院法官提示,老旧小区加梯房屋交易需注重事前约定与诚信履行。卖方应如实披露加梯进展及费用支付情况,买方则需在合同中明确权利义务,避免因约定模糊引发争议。此外,社区、中介等各方应协同推动规范治理。2023年底,徐汇区“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联合居民组织制定的《加装电梯居民公约》,从运维资金管理到使用规则细化,为居民提供了操作性指引,目前已在多个小区推广实施。
本案的审结不仅厘清了加梯旧房交易中的法律争议,也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前端预防”思路。随着老旧小区改造深入推进,司法与社区协同发力,或将推动形成更完善的共治模式,切实保障居民权益。
记者:张旺
编辑:叶芳芳
校对:孙清渠
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徐汇官方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