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很多地方有“正月不剃头,剃头死舅舅”的传说。甚至还有真实案例,某年大年初二,外甥理发,当晚舅舅酒后车祸去世。一个“大仙”告诉舅妈,说外甥明知“正月理发死舅舅”的习俗,仍去理发,才导致舅舅去世。舅妈秉持此因果关系,将外甥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
虽然好多人信誓旦旦地说:“正月理发死舅舅”这句俗语传错了,它在清朝的原文本来不是“死舅”,而是“思旧”。“不剃头”是思念旧明,来自清朝百姓对剃发令的反抗。这些说法有何出处,暗藏哪些可以解读的文化密码?
五月端午,不剃头,恐妨舅
所谓三人成虎,“正月理发思(死)旧(舅)”的说法似乎成了一种潮流。可白纸黑字的证据,在文献记载中只有一条,那就是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修的《掖县志》。在这本县志中,对“正月不剃头,剃头死己舅”有这样的解释:“闻诸乡老谈前清下剃发之诏于顺治四年正月实行,明朝体制一变,民间以剃发之故思及旧君,故曰‘思旧’。相沿既久,遂误作死舅。掖人称舅者,恒加一‘己’字,所谓自己之舅云。”
回过头来,再查一下清代的《掖县志》,我们就会看到,在清朝前、中期的掖县(今烟台莱州市),这风俗似乎连影子都没有。那是不是因为清朝人怕这条风俗暗示“反清复明”,所以在官方志书中不敢写呢?其实,在“文字狱”最盛的清中期,就存在着多条关于“剃头伤舅舅”的记载。只不过,“剃头伤舅舅”的时间不在正月,而在五月。
写过《桃花扇》的山东老乡、孔子后代孔尚任,写过一本专门讲解当时风俗的书,叫《节序同风录》。书里讲,五月五日端午节“不剃头,恐妨舅。”这里的“妨”,就是因触犯禁忌而伤害到什么人。孔尚任把不剃头时间限制在端午节当天。
几十年后乾隆时代(1758年左右),曾在皇宫内担任宫阙制作督销之职的潘荣陛,赋闲在家时写了一本关于北京民俗的书——《帝京岁时纪胜》。他把“不剃头,恐妨舅”时间延展为整个五月。
读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奇怪。古人为什么要避免在端午节前后剃头呢?其实,五月五日在古人眼里是个“阳极阴生”的危险日期。古人最早设立端午节,是为了辟邪消灾,对抗那种“阳极阴生”的“威胁”。
五月五日很“危险”,有关这一天的忌讳,从先秦到近代一直特别多。有些忌讳会与押韵有关。在端午节正式形成的东汉时期,有一个叫应劭的人编了本书叫《风俗通义》。其中有一句说:“五月盖屋,令人头秃。”“屋”“秃”在上古语音中同属“屋部”,这句顺口溜用古音读也是押韵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清代端午节“不剃头,恐妨舅”,或许是与“五月盖屋,令人头秃”同类的押韵型忌讳。
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那么问题来了:不剃头的禁忌最初是在五月,后来为何被挪移到正月?
正月又称金月,谐音金钺(一种兵器),正月剃头暗指金钺砍头,很多地方由此形成了“正月不动刀剪”的习俗。如湖北省建始县,把正月剃头叫作“正无发(法)”,寓意在正月剃头,会带来“无法无天”的灾祸。
至于为何把剃发与舅舅联系起来,正如《掖县志》里所说“思及旧君”。这云淡风轻的俗语背后,其实字字血泪。
1644年、1645年,入关后的清军两次颁布“剃发令”,要求京城内外限十日内,外省自诏令到达之日起亦限十日内,军民须剃发,违者以逆贼论斩。要全体男性国民将头发剃成满洲的“金钱鼠尾”发式,即脑后留鸡蛋大小一片头发,留一根能够穿过铜钱孔那么细的辫子。这种发型原本极丑,慢慢到了清末才出现了影视剧里常见的粗辫发式。
剃发令是摄政王多尔衮在汉人孙之獬的建议下颁布的,旨在快速筛选出有反心的汉人,属于一种服从性测试,没想到一颁布却出现了不可控的混乱后果。明末军事家、政治家、烈臣王家祯在《研堂见闻杂记》中记:“有山东进士孙之獬,阴为计,首剃发迎降,以冀独得欢心,乃归满班,则满以为汉人也,不受。归汉班,则汉以为满饰也,不容。于是羞愤上疏……削发令下,而中原之民,无不人人思挺螳臂,拒蛙斗,处处蜂起,江南百万生灵,尽膏草野,皆之獬一言激之也。原其心,止起于贪慕富贵,一念无耻,遂酿荼毒无穷之祸……”
清顺治三年(1646年)秋,山东爆发谢迁领导的反清起义,孙之獬正巧衣锦还乡,被活捉,人们在他身上遍刺针孔,插上毛发,斩首,暴尸通衢。
后来,孙之獬的老乡蒲松龄作《聊斋志异》,有《骂鸭》一篇,讲一个人偷吃了别人一只鸭子,身上因而长满鸭毛,痛痒难当,最后多亏鸭主人出面骂了一通,那小偷才褪去鸭毛。这故事或许就源自孙之獬。但是,只怕不管人们怎么骂,也难使孙之獬褪掉那一身鸭毛。
反抗渐如野火般蔓延,直至愈演愈烈。大同总兵姜瓖起义,民间反抗层出不穷,人们高呼“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
由于抵抗激烈,清军屠城极多,那时路边常见毛骨悚然的景象,旗杆上挂着刚割下来的头颅和剃发圣旨,人们被清军押着剃发,如若不从当场砍头,“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对抓住的反抗者,清军往往施以凌迟等最残忍的刑罚。其中最著名的是“江阴八十一日”,江阴二十万民众不愿剃发,在典吏阎应元带领下抵抗来犯十万清兵,打了整整八十一日。最后城破、屠城,二十万人横尸城内,血流漂杵。
到清乾隆年间,剃发渐成习惯,很多百姓对留辫子的来历很含糊,只知道是祖宗留下来的,至于是什么时代的祖宗,也说不清楚。直到清亡以后,这属于战败者的屈辱印记、奴隶标签的“金钱鼠尾辫”才彻底离开历史舞台,而“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说法却一代一代传了下来。
发须爪的“迷信”背后
历史总是吊诡而奇妙,当辛亥革命枪声响起,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发布“剪辫令”:令各衙署局所职员仆役于一个月内,各衙署书吏差役于两个月内剪除发辫,至期不剪者除名;人民未剪发者,停止其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诉讼权。南方各省民众闻听剪辫令下,大都踊跃响应;而北方各地,从乡野到都邑都有抗剪辫之风。甚至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在济南还有“履衢市、入餐馆,目之所接,无往不遇垂辫广袖之徒”的景象。
在著名民俗学家和比较宗教学家江绍原的研究视野中,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发须甲观。在他的代表作《发须爪——关于它们的迷信》一书中,他将自己关于头发、胡须、指甲的信仰掰开揉碎,指出在古代先民的心理中,发须爪是极其尊贵的,是人体生命精华之所在。发须爪有药物的功效;发须爪被认为与本主有同感的关系,可以被用为本人的替代品;剪修指甲,应该慎重择日;死者的发须爪被认为有埋葬的必要。
江绍原认为,研究小事物,不能不牵涉大事物;而且小事物的研究,就是大事物研究之一部分。发、须、爪三件小事物的诸多言行,处处与古今人的药物观、身心关系观等有关。
一个民族在政治、宗教、学术等方面,无论经过怎样剧烈的变迁,“那最古老最荒唐的迷信”却往往并不消灭。所谓“迷信”的研究与所谓“礼教”“道德”的研究,往往不能分家——因为在种种礼教观念、道德观念中,有些至少是以某种迷信为基础,另有些完全就是迷信。
头发是古代中国人独特的文化符号。《孝经》里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左传》提出头发有“如斯之伟力”的神秘力量,可以左右人的命运。古人连洗头都要精心挑选日子,避开禁忌,可见头发的宝贵。
在古代,发须爪被视作全身的代表。即使已经割下的发爪,仍被认为与原身紧密相连。对身体脱落的那一部分施咒或凌虐,也会危及原主人。比如,若将一个人的头发绑在轮子上,就可以令他本人头昏脑涨。因此,如果身体要受到某种影响或处分,可以取发须爪作为替代品,让它们替自己受罪。
古今中外,强制剪头发在各种文艺作品中得到过着力刻画,可见其对精神层面的打击。现代大概是关乎审美,古代可能有迷信通感之说。不过其核心还在于惩戒与控制,对主体性的强制剥夺、对人身一部分的肆意侵犯。头发是身体上显见的一部分,也是个性的表现。如果可以随意剃下,也就意味着头发的主人处于绝对弱势。这种通感也就是“理发思旧”还能盛行的原因之一吧。
(大众新闻记者 卢昱 通讯员 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