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维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近日, 南阳街道全面开展河道清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地笼”式非法捕鱼行为。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街道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清理地笼、网箱等非法捕捞工具,累计出动护林员、网格员等共计70余人次,共清理非法捕捞渔网5只,地笼26只。



下一步,南阳街道将持续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非法捕捞行为反弹。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及时举报,共同守护水清河畅的生态环境。

生态普法小课堂

向违规网具说“不”

为什么不能用“地笼”捕鱼呢?

答:“地笼”又名“绝户网”“迷魂笼”,因“地笼”孔眼细小,幼鱼、幼虾进去后很难逃脱,使用“地笼”进行捕捞对鱼类资源带来无法估量的灭绝性破坏,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使用的渔具。因此,使用“地笼”捕鱼是一种违法行为,地笼渔具成本低、易操作但其一旦放入水中就会大小通吃、一网打尽严重破坏水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

捕鱼怎么又会和违法沾上关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

让我们携手行动

对“地笼”式非法捕鱼说“不”

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来源:萧山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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