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保山市各级人社部门抢抓新春务工黄金期,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外出就业和就近就业“两促进”,推进群众务工顾家“两不误”。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8.4万人,完成指标任务96万人的81.67%,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6.81万人,有组织输出44.31万人。
保山市持续深化与上海、福建、广东等地的劳务协作,广泛动员劳务经纪人、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用工企业参与有组织转移就业,为外出务工群众和用人单位提供点对点输送服务,稳定省外转移就业规模。全市农村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16.81万人,占转移就业总量的21.44%,其中转移到广东4.08万人、浙江2.44万人、江苏2.03万人、福建1.91万人、上海6200人,包机、包车 “点对点”输出3053人。
各级人社部门积极整合保山“掌上就业”、各县(市、区)招聘网等平台,收集信息,累计发布就业岗位16.85万个。充分发挥7个零工市场、N个零工驿站、7个就业“幸福里”社区作用,大力促进群众在“家门口”就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4名,入驻用工企业和用工主体492户,引进9家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参与,提供就业岗位8169个,吸纳培育劳务经纪人316人,辐射县内劳动力14.67万人,吸纳劳动力就业6457人。截至目前,农村劳动力市内转移就业47.49万人,占转移就业总量的60.57%。
同时,加强对大龄、残疾、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健全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认定援助就业困难人员8861人,给予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7896人,补贴资金4028.05万元;对无法通过市场化渠道就业的,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1149人,给予岗位补贴2223.43万元。聚焦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等农村重点群体,落实优先帮扶举措。全市目前已发放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40012人,补贴资金4053.05万元;认定就业帮扶车间50个,吸纳就业4104人,其中脱贫劳动力717人,发放补贴资金135.59万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11088人就业,其中脱贫劳动力9813人,拨付补贴资金8832.36万元。
为消除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我市全面加强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就业“幸福里”社区等地的安全隐患排查,召开农民工返乡座谈会、火塘会,开展送法、以案释法等宣传活动,并走访外出务工群众,及时发现隐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市共召开返乡人员座谈会379场,走访慰问务工人员3303人。(石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