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低保子女就不能赡养了吗?近期83岁老人被取消低保事件冲上热搜。

黄某中老人之前一直是靠低保生活的,身体也不好,住在云南曲靖罗平县的扯土村。2024年9月的时候,他的名字还在低保名单上,可到了2025年1月,名字就没了。家中一直询问相关部门具体的原因,但是得到了结果让他们大跌眼界。



当地有关部门表示说,据我们了解,黄某中老人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是18966元,其中子女给的赡养费是18366元,还有600元的高龄补助。扣掉一些必要的开支后,老人的家庭年人均收入还是有17869元,相比较最低低保标准6400元,你们家已经远远超出标准,所以这部分补助只能取消这可比当地农村的低保标准6400元高多了。按照《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规定,老人的收入已经超过了低保的标准,所以就取消了他的低保。



这样的回复让黄某中老人的家人无法接受,我们赡养老人是我们应尽的责任,怎么能够因为我们赡养而取消老人的低保呢?那大家都别赡养了,全款国家低保吧?这对吗?与此同时,黄某中老人的亲属黄涛(化名)就觉得不对劲,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之前举报过当地的低保问题,才导致老人的低保被取消,如果是这样那真是公报私仇了!



村干部回应:扯土村的一名村干部表示,上级有关部门已来村里调查过黄某中被取消低保的事,停发原因并非黄涛所言。

民政部门解释:罗平县有关部门回应称,黄某中2025年1月之前一个人生活,目前由长子和次子两家轮流赡养照顾。经核实,黄某中户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家庭人均年收入为18966元,这其中包括工资、生产经营、财产其实都是0元,主要是转移性收入18966元(子女赡养费用18366元,2024年度高龄补助600元)。扣减刚性支出后,黄某中户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为17869元,超过了罗平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400元。根据《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规定,决定停发该户低保。









这事儿在网上一传开,大家就开始讨论了。有人觉得,子女给的赡养费确实应该算作家庭收入的一部分,既然老人的收入超过了低保标准,取消低保也是按照规定办事。但也有人觉得,老人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虽然子女给了赡养费,但这些钱可能刚好够老人的基本生活开销,取消低保可能会让老人的生活更加困难。



一些人认为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在执行政策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老人的实际生活情况,比如老人的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力等,不能仅仅因为收入超标就一刀切地取消低保。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政策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就随意变通,可能会导致政策的公平性受到影响,让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也来争抢有限的资源。

结语

这件事确实引发了大家对于低保政策执行的深入思考,一方面要严格遵循政策规定,保证公平公正;另一方面也要关注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实际生活状况,做到既有原则又有温度。希望相关部门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都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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