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华书局1912”,摘自《唐诗选注》。旨在知识分享,如有侵权,敬请联系小编删除。

杜甫(712—770),字子美,巩县(今河南巩县)人,杜审言之孙。开元年间他曾漫游吴越齐赵作诗交友,虽然据说当时一些文坛名人都称赞他像汉代的扬雄、班固(《壮游诗》),可是去考进士却落第了。天宝五载(746),杜甫来到当时政治文化中心长安,希望在这里找到实现他“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的理想的阶梯,但四处投诗献文却得不到当路者的援手,生活陷于困顿之中。虽然他于天宝十载、十三载两度献赋,曾使唐玄宗颇为惊奇,但他却没有李白那么走运,直到安史之乱前夕才得到了一个掌管兵器甲仗和门禁锁钥的正八品下的小官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安史之乱中,他曾在西去途中被叛军俘虏送往长安,脱逃后到当时朝廷所在地凤翔当了左拾遗,但随即又触怒唐肃宗,乾元元年(758)被贬为华州司功参军。第二年杜甫弃官西行,度关陇,客秦州,寓同谷,最后到了四川,定居于成都浣花溪旁,一住就是六七个年头。在这段时间里,他有时赋闲在家,也有时在幕府任职,曾当过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永泰元年(765)他离开成都后,又在夔州(今四川奉节)住了两年,大历三年(768)他结束了蜀中生活,携家出峡,在鄂、湘一带又漂泊了三年,最后在“郁郁冬炎瘴,濛濛雨滞淫”、“乌几重重缚,鹑衣寸寸针”(《风疾舟中伏枕书怀》)的凄惨境地中死于途中,最终没能回到他梦魂萦绕的“故国”。

在古代文人心目中,杜甫赢得“古今诗人第一”的地位,有一半靠了他诗歌内容里对国家君主忠贞不渝的信念、始终如一的热爱以及对苦难百姓的怜悯。不过,在中国诗史上杜甫赢得“诗圣”的桂冠却有一半要凭他在诗歌语言技巧上的变革与创新。毋庸置疑,他诗中感情的真挚和胸怀的博大是了不起的,很少有人能和他那种“时危思报主”(《江上》)与“一洗苍生忧”(《凤凰台》)的拳拳之心相比,所以宋人说“古今诗人众矣,而子美独为首者,岂非以其流落饥寒终身不用,而一饭未尝忘君也欤”(苏轼《东坡集》卷二十四《王定国诗集叙》),“大抵哀元元之穷,愤盗贼之横······亦骚人之伦而风雅之亚也”(孔武仲《宗伯集》卷六《书杜子美〈哀江头〉后》)。问题是这种情感和抱负虽然不能说是“老生常谈”,却绝不是诗歌的新鲜话题,就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为例,《瓯北诗话》卷二就指出这个对比在《孟子》《史记》《淮南子》中已经有过,而这一思想也只是《论语》《礼记·礼运》中某种大同理想或平均主义的唐代诗歌版,对于杜甫这样一个“奉儒守官”又“好论天下大事,高而不切”的文人来说,有这样的人格境界固然难能可贵但也理有必然(《新唐书》卷二〇一本传)。在中国富于入世精神的诗歌传统中,写出这样的诗句固然令人敬佩但不能令人惊异,诗歌的一些主题常常是代代沿袭的,沿用传统主题并不能使人成为思想家,更不消说成为杰出诗人,因为诗歌显然不靠你写什么,只能靠你怎么写,也就是如何变化、创新诗歌语言技巧来决定诗人的“诗史意义”。

是宋代人发现了杜甫在人格上的意义,也是宋代人察觉了杜甫在诗歌史上的价值。虽然杜甫在唐代已经名气很大,但唐代人却不怎么真正了解杜甫的诗,即便是宋初有王禹偁说到了“子美集开诗世界”(《日长简仲咸》)、孙何说到了杜甫“语成新体句”(《读杜子美集》),宋初大多数人也只是跟着元稹那一句“辞气豪迈”顺口打转,凭着印象大赞杜诗之“豪”,像田锡、欧阳修、张方平、苏舜钦、范仲淹等等,于是杜甫似乎成了一个只会粗声大气说豪言壮语的莽汉。直到宋人想翻个筋斗跳出唐诗的天罗地网,自己开垦一块生荒地的时候,他们才仔仔细细地看出了杜诗的好处在于语言技巧的更新,于是他们细细地剔理杜诗的篇法,分析杜诗的句法,学习杜诗的字法,揣摩杜诗的声律,发现杜诗原来是一座开不尽掘不完的诗歌技巧宝库,是一份足够模拟仿效很久的诗歌语言范本,杜甫在诗史上的“诗圣”桂冠才被宋人恭恭敬敬地奉上,因此便有了仙童教杜甫在豆垄里掘“诗王”金字的神话(《云仙杂记》卷一)、杜诗可以驱疟的鬼话(《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七引《艺苑雌黄》)、杜诗是诗歌中的“六经”的迂话(《扪虱新话》卷七)。

但是,宋人发现了这些诗歌语言技巧却没有认真思索这在整个诗史上的意义,秦观《淮海集》卷二十二《论韩愈》所说的杜诗“集大成”,给人的印象仿佛杜甫真的是掌管前代诗歌各种家什的钥匙的胄曹参军,把古人遗产统统搜罗在自己武库中供人挑挑拣拣,所以苏轼说“为诗欲法度备足当看杜子美”(《竹庄诗话》卷一引),而明清人生在宋人之后却看清了杜诗的意义在于它是诗史上的“变体”或“变调”,它不仅改变了汉魏齐梁的诗歌语言甚至改变了“温柔掩雅,典丽冲和”的盛唐诗风(清施闰章《学馀堂文集》卷六《徐伯调五言律序》,参见明何景明《大复集》卷十四、王世贞《艺苑卮言》卷四、清沈德潜《说诗晬语》、叶夔《原诗》),于是他们给了杜甫一句更切合的评语“子美中兴……一变前人而前人皆在其中”(冯班《钝吟杂录》卷七《诫子帖》),所谓“前人皆在其中”即秦观所谓的“集大成”,“一变前人”则是《说诗晬语》所谓的“独开生面”,而“中兴”就是说杜甫承上启下成了中国诗歌史上的一个标帜,划分着前后两个诗史时代。

我们曾用“快”字来象征李白的诗思,我们也可以用“细”字来形容杜甫的诗艺。这个“细”字不是我们的杜撰而是杜甫的夫子自道,他曾说“老来渐觉诗律细”,这“细”就是他“新诗改罢自长吟”、“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结果。古人常以“飘逸”、“沉郁”来分别形容李、杜诗,这种近乎对仗的象征主义评语虽然未必有意对举却让人想到另外两个比喻:“李青莲诗佳处在不着纸,杜浣花诗佳处在力透纸背”(清洪亮吉《北江诗话》),不着纸的飘逸仿佛列子御风,透纸背的沉郁仿佛拈针绣花,如果说李白的脱口而出常常是不自觉的宣泄情感,那么杜甫的反复长吟则是自觉地造句作诗,用刘熙载《诗概》的话来说就是“少陵思精,太白韵高”,思精正是为了在诗歌语言上“独开生面”。

杜甫生当声律风骨大备的盛唐,不另辟蹊径花样翻新势必淹没在诗海里无声无息,杜甫并非自甘寂寞的人,“诗是吾家事”的念头使他全身心地写诗,“好胜”的性格使他呕心沥血地创新,“性僻耽佳句”的习惯使他挖空心思地造句,明陆时雍《诗镜总论》曾指责他“在于好奇,作意好奇则于天然之致远矣。……细观之,觉几回不自在”,其实“作意好奇”正是杜甫自觉的追求,“不自在”正是杜甫革新的效果。他对诗歌尤其是近体律绝的句法、字法、篇法、声律都苦苦地琢磨,近体诗中虚字日益消退,他便有意羼入虚字使它化虚为实并曲折诗意(参见《石林诗话》卷中、《对床夜语》卷二、《瓯北诗话》卷二),近体诗日益陷入典丽雅致的套话,他便有意用生新的僻语和平畅的俗语去矫正(参见《冷斋夜话》卷四、《岁寒堂诗话》卷上、《师友诗传录》《岘佣说诗》论杜诗中“粗俗语”),近体诗日益受到定型句法与节奏的束缚,他便刻意用省略、倒装、虚词、离析句等反常的句法去扭曲它(参见《麈史》卷中论杜诗“多离析或倒句”条、《艺圃撷馀》论杜诗“结构自成一家言”条、《瓯北诗话》卷二论杜诗“独创句法”条、《说诗晬语》论杜诗“倒插”、“反接”条),近体诗声律日益谐调定型,他就刻意破弃音律作拗律吴体来矫正它(参见《环溪诗话》卷中论黄山谷拗体在杜诗中条,《瀛奎律髓》卷二五论老杜吴体条),尤其是他紧缩与舒展的两种句法,清人潘德舆《养一斋李杜诗话》卷二曾看出杜甫“有极意研练之诗,亦有兴到疾挥之诗”,其实前者即《童蒙诗训》引谢无逸所说的“雕琢语到极至处”的句式,它用了紧缩节略、颠倒错综、反接实插各种方式“冥心刻骨,奇险到十二三分”(《瓯北诗话》卷二),以至于“一句说得多事”、“意脉深藏曲折”、“字字不闲”(参见《诚斋诗话》《环溪诗话》《䂬溪诗话》卷四),使这些诗句仿佛到处潜伏着机关,读到它时似乎迎头撞上意象接踵而来的车轮大战,让人目不暇接、手忙脚乱,又似乎踏进意脉变幻莫测的天门大阵,不得不小心翼翼地跟着它走兑踏坎寻找生门;后者即《童蒙诗训》引谢无逸所说的“自然不做底语到极至处”的句式,它看上去自然流畅明白如话,即元稹所谓“直道当时语”(《酬孝甫见赠十首》其二)、元人所谓“只把寻常话作诗”(《逸老堂诗话》引),其实这种看似“近质野”(《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四十八)的句式对于当时诗坛已惯熟的句法恰是一种矫枉的变体,而这些看似平易寻常的诗句恰恰也是一种深思熟虑的“人造自然”,仿佛雕梁画栋的大观园里精心布置的那个稻香村。这两种句法对当时的诗歌实在是一种变革,所以当看惯了按部就班照本宣科式诗歌的人看到杜诗时便觉得它很“生”很“怪”,而宋初人读了杜诗之后也觉得它“驰骤怪骇”(孙仅《读杜工部诗集序》)得像“万蛟盘险句”(张伯玉《读子美集》),因为对于走惯了平坦而熟悉的路子的人来说,杜诗大变常态的确让人感到陌生与惊畏,但是当宋人想明白了“随人作诗终后人”(《仕学规范》卷三十九引黄庭坚语)的道理之后,这种把诗写得很“生”或很“熟”的方法就无疑给后人指出了一条生路,开出了无限法门。所以,当我们仔细梳理杜甫身后诗歌语言的变化脉络时,我们就会同意王禹偁的那句话:“子美集开诗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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