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电动车的街坊们注意
一定要安全行驶!
广州再增65个“电鸡”抓拍点
其中
番禺区新增两个点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广州交警新增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点位65个,对电动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短信告知违法当事人配合调查处理。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已于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啦!
我们一起关注关键要点!
01
关键词:非法改装
经营者非法改装最高罚款10万元,个人最高罚款5千。
法律责任方面,为他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1️⃣经营者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最高处五万元罚款。
2️⃣非法改装、加装、拼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最高处十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个人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02
关键词:交通违法
三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实行扣车。
禁止驾驶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驾驶拼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依法收缴、销毁车辆。
强调按照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强调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对多次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扣车。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车主或驾驶人经公安交警部门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03
关键词:违规停充
禁携蓄电池进电梯,设置集中充电点、推广换电模式。
三个禁止:
1️⃣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2️⃣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3️⃣禁止在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来源 | 广州交警、新快报、广州日报、
中国广州发布、广州番禺发布
编辑 | 代红燕
校对丨胡普甜
审核 | 孙轶英
签发丨叶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