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离婚案件,经历了多次起诉、应诉,夫妻双方都早已心力交瘁,最终从“剑拔弩张”到“好聚好散”,得以圆满解决。
李某与王某于2003年12月办理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而后好景不长,双方因性格等原因感情不和出现裂痕。2022年11月,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2023年12月,李某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因王某当时身患重病且在治疗期间,法院调解未果后,判决不准离婚。2025年1月,李某再次诉请离婚,在确保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多次沟通,释法明理,采用情理交融的方式,促使双方间的意见差距逐渐缩小,并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自愿离婚,李某给予王某一定的经济补偿,房产等问题也一并解决。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字后,双方当事人都舒了一口气。至此,这场离婚纠纷以和平的方式画上了句号,双方当事人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婚姻家庭纠纷的妥善解决,不仅涉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涉及家庭和睦,社会稳定。下一步,新桥法庭在案件处理中会继续找到合适的“情理法”切入点,审出人情味、判暖百家心,让法律的公正与柔情交相辉映。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编辑:龙震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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