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名单的通知》,湄洲岛顺利通过国家认定,成为我市首家被认定的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这一称号的获得,是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充分肯定,标志着我市在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教育公平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近年来,莆田市教育局以推进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为抓手,着力优供给、强保障、促发展、提质量,持续构建覆盖城乡、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稳步提升,扎实迈进。

莆田市教育局始终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宗旨,精准把握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内涵实质,立足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科学制定各县区分年度创建规划时间节点,将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作为《莆田市“十四五”期间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莆田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等系列政策干货重点内容。同时,组织各县区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整体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扎实推进。

市教育局在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指导湄洲岛大力推进教育资源整合工作,将11所小学附设幼儿园优化整合为5所独立公办幼儿园,实现学前管理与小学管理的完全分离,极大提升了学前教育资源的集中利用水平,集团化办园优势持续彰显。针对岛内教师编制总量不足问题,指导湄洲岛采取“编内+编外+第三方购买”和校际调配交流等措施,有效保障幼儿园保教、管理工作需要。

我市将创建工作成效作为年度市对县区教育履职“两项督导”评估重要内容,重点关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提升等方面,持续优化全市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结构,配套完善设施设备,提升教师素质能力。督促湄洲岛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制定完善学前教育生均拨款、资助、收费制度及人员工资待遇机制,按照750元/年·生的标准拨付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有力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转。针对当前各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力相对紧张的情况,督促湄洲岛持续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实现岛内编内教师应休未休补贴、通讯误餐补助等与公务员同等发放,并全部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岛内编外教师人均月工资达到7000元以上,实现与编内教师“同工同酬”。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持续深入推动各县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各项工作,着力发挥先行带路、示范引领作用,在持续巩固湄洲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的同时,结合教育部最新印发的《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创建步伐,持续提升全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师队伍和日常管理质量水平,推动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助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来源:莆田市教育局

责编:许伯英

编审:黄凤珍

审核:林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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