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报新闻记者从西安市莲湖区了解到,陕西知名连锁药店怡康医药一门店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罚。
所涉门店为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超市(以下简称“怡康医药总部超市”),据西安市莲湖区医疗保障局查实,怡康医药总部超市主要存在超慢性病病种用药、超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结算和超量销售三种违规行为。
超慢性病病种用药方面,怡康医药总部超市将骨质疏松治疗药品鲑降钙素鼻喷雾剂纳入部分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等患者的慢性病支付范围,涉及19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367元。
超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结算方面,将限有室性早搏诊断证据支付的参松养心胶囊纳入部分病种为脑血管病恢复期、各类恶性肿瘤等病种的慢性病报销范围,涉及82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3574.32元;将限华法林治疗控制不良或出血高危的非瓣膜性房颤、深静脉血栓、肺栓塞患者;下肢关节置换手术患者使用的利伐沙班片纳入部分病种为肝硬化失代偿期、脑血管病恢复期等病种的慢性病报销范围,涉及119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2986.23元。
超量销售方面,阿托伐他汀钙片销售数量大于处方数量,涉及3盒,违规医保基金96.82元。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西安市莲湖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六项和《陕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西安怡康医药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立即改正,并且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71024.37元,同时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1024.37元处以1倍罚款71024.37元。
公开资料显示,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怡康医药”)2001年成立,前身是原西安医药经销公司的零售药店。二十余年发展中,怡康医药先后收购怡悦大药房、西安双鹤大药房等,重组陕西辰济大药房、康鑫大药房等旗下门店,并与石药集团联合成立石药怡康连锁等。官网资料显示,省内外连锁药店1700+,连锁药店注册会员超1600万人,经营品规15000余种,拥有24000平方米的物流中心,日吞吐量达18000件。
2023年2月,CVC资本完成对西安怡康医药的全面收购。近几年,市场上一直有怡康医药冲击IPO的猜测,但始终没有落地。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2022年陕西公布的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名单里,怡康医药居于B档上市后备企业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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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新闻·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陈嘉伟 西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