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头蹲在村口叹气,手里攥着祖传的宅基地证。孙子明年要结婚,他想把宅基地留给孙子盖新房,可村里人说“这地不能随便给”!到底行不行?法律怎么说?
一、宅基地给孙子?这3种情况合法!
情况一:通过遗嘱继承房屋
如果爷爷在宅基地上建有合法房屋,并且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房屋赠与孙子,孙子可以依据遗嘱继承房屋。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
同时,自然资源部明确:即使是城镇子女,仍可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按“房地一体”原则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不过也存在限制条件:孙子在房屋存续期间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房屋不得翻建,倒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特殊情况:代位继承房屋。如果爷爷去世时没有立遗嘱,但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孙子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爷爷的房屋,进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这种情况下,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
情况二:孙子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如果孙子本身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那么在经过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爷爷可以通过合法程序,把宅基地与房屋一并过户,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宅基地的使用权变更给孙子。这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若孙子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部分地区存在这样的政策窗口:孙子可以将户籍迁回村集体,并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如无房、已婚分户),可申请“继承式流转”。
情况三:孙子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特殊情况:如果爷爷是孤寡老人,在养老期间一直由孙子照顾,孙子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村集体组织和爷爷的同意后,也有可能将宅基地过户给孙子。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这样的人情与法律的结合。这也是考虑到孙子对爷爷的照顾和付出,给予一定的回报。
二、典型案例:最高法一锤定音!
案号:(2020)最高法行再375号
案件回顾:
广东五华县吉广智(城镇户口)退休后回乡居住祖宅,去世后女儿吉祥玉继承房屋。村民郭某以“非集体成员”为由起诉,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尽管吉广智曾是城镇居民,但他已在农村形成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有权申请宅基地。原颁证程序和相关证据虽存在不当,但撤销土地证无法解决遗产继承和对方主张的权益问题。
最高法最终判定:
吉广智长期依赖集体土地生活,子女继承房屋合法,宅基地使用权可登记,但需注明“非本集体成员”。一审、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应纠正。至于其他遗产继承纠纷,各家庭成员宜协商或互谅互让处理。
案件启示:该案例进一步明确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但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并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权益平衡。因此,爷孙宅基地传承,户籍非绝对障碍,实际居住与历史关联是关键!
法律依据:
自然资源部在2020年9月9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指出,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这一规定主要基于以下法律和规范:
原《继承法》(现行法律为《民法典》继承编):
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的同时,也继承了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但宅基地本身不能单独继承。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写在最后:你家宅基地传给了谁?
在农村,宅基地不仅是建房居住的地方,更是一种家族传承的象征。有些家庭,孙子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感情深厚,爷爷自然就想把这份宝贵的财产给到最疼爱的孙子。很多爷爷想把宅基地给孙子,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对孙辈的疼爱,希望能给他们留下一份实实在在的财产。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宅基地也越来越有价值,爷爷们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孙子在未来的生活中有更多的保障。
通过以上分析,爷爷想把宅基地给孙子竟有这么多门道。所以,在法律的框架内,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安排,爷爷们还是有可能将这份珍贵的资产传给孙子的。
最后,评论区聊聊:你支持宅基地自由流转吗?如果是你,会留给子孙还是卖掉?